北四平乡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10141次'时间:2013年2月27日
北四平乡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我乡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向纵深发展,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明显增加,质量明显提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得到不断扩展。一年来,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程,建设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规范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总体工作情况 我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初步形成了以“党委领导、政府主抓、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组织协调、纪检监察监督检查、部门各负其责、条块结合、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012年,我乡继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以制度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展开。从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上对我乡的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我乡进一步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展信息公开形式,丰富公开渠道,以现代方法和传统方法相结合,突出显现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重要地位,在乡政府新办公楼建立电子公告牌,同时利用村委会等基层工作单元的力量,架起乡镇和农村基层信息公开平台。各村采用上 网、上墙、上报、上广播、上电视等多种方式,对重要的政府信息,对关乎民生的重大事项和工程,及时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条 2.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 条 3.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无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5.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 主要公开了我乡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如《关于魏海鹏等同志入伍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等。畅通民声通道、倾听百姓呼声方面,公开提案建议办理情况,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条,办结率均达100%。 就业信息、鼓励创业等方面,公开了各行业的招工、就业政策等信息。今年以来为企业员工及创业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做好职工的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2012年共创业培训 2 人,职业技能培训150 多人。 医保、社保等方面,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在不断提高、巩固和完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新农合等社会保障的基础上,精心操作、有序推进新农保试点工作,扩大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构建更加完善、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网络。 其他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方面,公开了乡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企业基本信息、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分配情况;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价格以及医疗收费标准等信息;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信息;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以及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公用服务事业的服务方式和监督措施等政策和信息。公开了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权限。医保社保、公积金管理等公开程度较高,群众比较满意;教育乱收费、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物业管理、交通运输、中介组织等其他公共企事业单位事务公开工作也都在有序进行。 公开形式包括:设立政府信箱,民声通道等继续为民服务,成为政府和百姓沟通、互动的快捷通道;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网络平台;乡便民服务中心公布各窗口单位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各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当面申请2件,占9%,以电子邮件申请20件。 在申请内容里主要涉及劳动就业、工资改革、房屋拆迁、物业管理、教育收费、基础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治安情况、招考录信息、、消防管理、职工平均工资、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优待抚恤、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五)复议、申诉和诉讼情况 2012年,全乡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前主要面临以下两个方面的难点及问题。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虽然明确界定了三类政府信息不予公开,但在具体的工作中很多部门界定不清,基层人员操作难度较大,甚至有些部门常借口信息涉及此三类信息而拒绝本应公开的信息。二是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虽然较以前年度有了大幅提高,但老百姓最关心、最急需的政府信息公开还是比较少或公开不及时、不完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这项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关键在于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掌握条例的立法精神与基本内容,坚持工作的开创性和独创性,一步步把工作推向深入。要抓住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不断扩大公开领域,推进公开深度,进一步公开财权、事权和人事权,将一般的文件、通知、材料公开转向收费、执法、罚没、补助、办事等热点公开。采用草案预告、征求意见、听证会、专家咨询论证会、重要会议旁听制度等形式,将公开由有限公开、结果公开向全方位、全过程公开延伸。采用市长电子信箱、网上访谈、依申请答复、座谈会、接受质询、群众评议、在线办理等多种形式,将公开由单向输出为互动交流,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