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县营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5231次'时间:2022年1月12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新宾满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25个,其中部门窗口16个,综合窗口7个、绿色通道窗口1个,引导咨询窗口1个,办理项495事项(子项)。中心共有工作人员39名。政务服务中心下设的8家分中心,承办226项事项。今中心共受理批件12466件,办结12466件;8家分中心,共受理批件89144件,办结89113件。1、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下放事项“回头看”和再确认。按照省、市要求,组织县市场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认真对照《2019年以来省政府下放行政职权事项落实情况表》,对涉及县级承接的事项,开展“回头看”自查工作,省政府下放到县级的655项行政职权事项我县全部承接。二是提高实际网办率,畅通政务服务信息化渠道。组织各审批部门,参考《关于认领抚顺市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 版)的通知》(抚营商办〔2021〕4号)有关做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政务服务事项认领梳理工作。对省一体化平台进行事项维护,按照市营商局工作要求,将县民宗局事项25项从省事项库中删除。组织全县具有审批职权的部门,动态优化调整一体化在线平台事项库,对两年内线上线下无办件的事项进行休眠。同时,优化完善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将优化后的办事指南截图打印在窗口摆放,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指南一致。三是制定《新宾满族自治县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工作会议精神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要求,加快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网办好”,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我县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县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为有效开展工作提供了方向。 四是开展政务服务驿站建设工作。按照省《2021年辽宁省政府服务驿站建设推广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确定永陵镇龙岗社区为我县首个政务服务驿站。制定《龙岗社区政务服务驿站事项清单》,明确驿站办理104项事项。制定驿站帮办、代办审批、承诺审批、好差评、否定备案、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日常管理和运行等工作制度9个,为驿站制作背景板和工作人员胸牌,为工作人员配备“好差评”二维码。五是完成不动产自建系统与省一体化平台对接工作。2021年5月8日新宾满族自治县不动产交易中心与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新宾满族自治县不动产一网通办项目》合同,升级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相关功能模块,通过接口开发、系统改造的方式,与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辽宁省、抚顺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省市一体化平台与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不动产业务系统开发已与六个部委数据进行对接;已实现将系统中的办件数据按照事项库中的事项进行归类并将归类后的数据按照标准通过接口推送到市大数据中心前置机的功能;已与省好差评系统对接。六是开展“金点子”征集、“营商环境优秀窗口(岗)”评选、“优化营商环境最佳实事”评选活动。按照市局工作安排,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金点子”征集、“营商环境优秀窗口(岗)”评选、“优化营商环境最佳实事”评选活动。县营商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分中心宣传“营商环境优秀窗口(岗)”评选活动,动员全县窗口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确定我县参选窗口25个人员39人,根据部门推荐、窗口考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营商局公示后,确定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为我县营商环境优秀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的葛雨萌、县税务局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税务综合窗口的张红珊、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的张芷菱为我县营商环境优秀岗报市营商局考评。七是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按照按照《2021年省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考核评价工作方案》要求,对中心和4家分中心通过自检评估和交叉互评等方式进行考核,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质量和效能,推动全县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八是核查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信息。为规范全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信息化,县营商局安排专人对全县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信息进行核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将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信息调整工作常态化,为推进“一网通办”工作提供基础保障。九是做好中心疫情防控和“健康码”的推广和使用。中心在门口设置了登记台,安排专人负责登记办事人员信息和体温检测,张贴疫情科普挂图,提醒办事群众佩戴口罩;安排专人负责定时消毒,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在中心设置废弃口罩回收箱,用于投放使用过的口罩,并及时清理。在全县的机关、企业、学校、医院、药店、宾馆、餐馆、商场、文化设施、民政机构、娱乐场所、交通枢纽等公共场所推广和应用“防疫健康信息码”。 2、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一是开展政务服务承诺审批工作。组织具有审批职能的单位梳理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事清单。制作《新宾满族自治县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和《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第三批)》,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布。县营商局梳理我县工改事项清单和工改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并在省一体化平台进行维护。二是开展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工作。组织各审批部门核对电子印章制作情况,并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生成、使用工作。截止目前,我县涉及审批的部门已全部制作电子印章,应急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都已产生电子证照,县营商局安排专人负责积极提高我县电子印章签章使用率。三是制定“全市通办”事项清单。配合协助市营商局梳理全市通办事项,待市营商局梳理完成后,各县区遵照执行。四是推行“秒批秒办”和“跨省通办”审批模式。“秒批秒办”是指针对部分审批流程简单、办理时限短的政务服务事项,依靠互联网、自助终端、手机终端等方式,实现无人工参与的“智能审批”,是方便办事群众和服务对象实现“零跑腿、零排队、不见面、全自动”政务服务新模。社保、医保、公积金、不动产、公安局、税务局、教育局、残联等单位的112项业务可以通过专网、微信小程序和“辽事通”app等方式“秒批秒办”。抚顺市确定的《抚顺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跨省通办”事项清单》中27项涉及县区,可以通过全程网办、多地联办、跨省通办异地代收代办等方式实现“跨省通办”。五是积极落实辽宁省“适老”服务各项举措。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便利老年人办事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营商发[2021]3号)的文件要求,在中心和分中心积极推进落实解决老年人“办事难”问题,为老年人提供现场咨询、指引等便利化服务;设置代办窗口帮助老年人办理业务。六是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区”,由综合窗口统一咨询、收件、发件,实现“一站式”办理,进一步压缩项目审批时限。以“一网通办”为抓手,建立健全“一个窗口”受理、“一张表单”申报、“一个系统”审批、“一个平台”监管、“一支队伍”辅导的审批服务体系。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审批,整理县工改事项目录清单、告知承诺清单、容缺受理清单,最大程度减少审批环节和时限。推动项目审批相关的电子证照、电子印章覆盖率。截止目前,我县已在工改系统上线了122个项目。 3、推进营商环境方面。一是诚信政府:截至目前,办理营商环境案件15件,清还政府欠款144.75万元。二是12345热线平台:转办率90%以上,办结率90%以上,满意率90%以上。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开展营商环境培训4次,通过新宾县新闻媒体宣传营商环境8次,2019——2021每年515政务公开宣传4次。 4、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情况。一是2021年5月15日,开展“推行政务公开 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发放《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100本。二是2021年4月份开展《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及《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宣传活动,新宾县政务服务大厅,各分中心、各窗口单位将宣传手册摆放到明显位置,方便办事企业群众拿取,了解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事宜。并通过新宾微信公众号及电子屏进行宣传,县政府将《条例》《规定》原文挂在政府门户网站上。 5、营商环境监督员工作情况 对我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次,未有脱岗、离岗等营商环境问题的发生。 6、营商环境突案件办理工作情况 截止目前,我县接到省市转办营商环境案件2件,已按照程序开展办理。4月28日县第九届人民政府第62次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同意将原基建办职能划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待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行使原基建办职能,解决新宾满族自治县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等相关历史遗留债务问题。 7、8890”平台工作情况。一是8890办理平台网络诉求涉及22个部门,交办总量50件,其中反馈50件,按时反馈率100%,满意率100%,优秀率76.13%。二是8890办理平台热线诉求涉及25个部门,本季度交办总量735件,其中反馈715件,按时反馈率98.05%,满意率97.09%,优秀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一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开展流程再造,打造群众满意的“数字政府”,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按照上级简政放权的要求,做好接、管、放的文章。对省、市下放和取消的事项,做好承接、衔接工作,对已取消、下放的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事项“接得住、用得好”;三是推进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行政审批队伍建设。探索进驻单位人员创新管理模式,把好进人关,建立人才激励竞争机制,通过教育学习、考核管理等形式,强化对进驻人员的监督管理,提升进驻人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四是加强12345热线平台、地方领导留言板、营商环境案件涉及民生等管理,要及时解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