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县上夹河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2106次'时间:2023年1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上夹河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夹河镇镇办公室联系(024-5527602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坚持“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镇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镇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了严格审查,全年未发现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通过及时的公开政务信息,极大的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我镇的工作和职能,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2年上夹河镇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任务制度、任务效率等方面还具有诸多不足。一是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不够全面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不少距离,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有待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 (二)是认真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运行体系,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实际,办实事、重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全年上夹河镇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安全事件,未被国务院、辽宁省、抚顺市及新宾县通报,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