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县大四平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浏览:3782次'时间:2023年1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21〕16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和发布等工作,现将大四平镇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做如下汇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大四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紧密结合我镇工作实际,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实行政务公开,让人民了解政府的工作,参与政府的决策,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完全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乡镇人大对乡镇政府实行监督的重要载体。我们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不能局限于一朝一夕,要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必须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二)突出重点,规范程序,不断深化政务公开 我镇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从公开决策程序、公开权力运行入手,将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事关全局的政策、措施决策过程,社会公益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执法执纪情况,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人事管理事项,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一是向人大代表公开。二是抓事权公开。三是抓财权公开。四是抓人事权公开。五是抓热点、难点问题公开。 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府政务公开宣传栏为载体,现代方法与传统方法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另外,我们还利用广播、会议村部广场等形式将有关政务予以公布。镇党委政府还明确要求政务公开必须做到尽快、及时,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对已公开的内容要做到及时更新。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与群众咨询情况 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条。其中:“公告公示”信息24条;“政策法规”信息3条;“规范性文件”信息2条;“工作动态”信息3条;“法律宣传”信息15条;“部门活动”20条。全年累计接受群众咨询40余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06余次;当面咨询接待32次;网上咨询0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乡政府日常事务繁杂,人员紧缺,工作人员身兼多职,工作中难免分身乏术、顾此失彼。 2、有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不够强,流于形式,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够及时,个别站所对动态性的内容没有及时更新。 3、信息数量、质量有待提升,政务公开资料没有及时进行收集和归档。 (二)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扩展宣传范围,深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宣传报道,引导群众主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3、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要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4、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