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中心(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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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中心2022年预算表

一、2022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2年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股

十一、2022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2022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2022年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文化指导思想;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二)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开展图书馆学理论与方法研究。

(三)组织、策划、实施文化艺术活动;负责搜集、整理、保护全县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的工作。

(四)负责利用广播电视和新媒体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五)承担广播频率、电视频道安全播出等工作。

(六)负责文物保管、历史研究、古建筑研究保护;配合省市等上级相关部门对县域内历史文化遗址进行考古发掘工作。

(七)合理开发利用文物,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抢救、利用等工作。

(八)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超链接

    第三部分 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除有线电视费等事业收入和广电中心所属乡镇站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外)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98.46万元。

    2022年,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中心部门收入预算98.46万元,比上年减少832.89万元,减少89.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46万元,同比增加27.44万元,增长38.64 %   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因为单位属于经营性事业单位,事业收入财政不再管理,从财政管理脱离出去,没有预算;2021年广电中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60.33万元列入预算,因此,收入比上年减少;二是2021年专项资金40.1万元列入预算而2022年专项资金未列入预算。

    2022年,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中心及所属单位部门支出预算98.64万元,同比减少支出832.89万元,减少89.4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92.79万元,减少88.95%;项目支出减少40.1万元,减少100%。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2021年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中心乡镇站在职人员56人,退休人员57人及其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860.33万元列入预算,而2022年这部分支出未列入预算。二是2021年专项资金40.1万元列入预算而2022年专项资金未列入预算。三是满族文化研究中心减少1人。

    二、关于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中心及所属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8.46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46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3.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2万元等;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4.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2年,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中心及所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98.46万元,比上年增加27.44万元,增长38.64%。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行政参公人员6人人员经费纳入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二是养老、医疗和公积金基数调整后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2年,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中心及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支出98.46万元,同比增加支出27.44万元,增长38.6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7.54万元,增长218.43%;项目支出减少40.1万元,减少100%。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广电中心行政参公人员6人的人员经费纳入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二是养老、医疗和公积金基数调整后支出增加。

    三、关于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8.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

    人员经费88.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其他交通费用等。

公用经费支出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四、关于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2年预算数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广播电视中心所属车辆不纳入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中心及所属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购置设备及制服等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中心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2个项目,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类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98.46万元。完成整体绩效,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表7、表8、表9、表13、表14、表15、表17张表本单位不涉及相关内容,因此无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新宾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中心(本级)预算公开表.xlsx

100-7-1-062001新宾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中心-210422000整体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