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系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浏览:778次'时间:2022年3月7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概况系统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系统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分单位) 

三、2022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22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2022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八、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22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22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22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2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2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系统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概况系统

 一、主要职责

(一)为全县公共事业(供水、污水处理、燃气、供热、物业、物业维修基金、房改、节能)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为县城内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维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三)为县城内环境卫生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

障。

(四)为县域内的乡镇、村等建设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

服务保障。

(五)为组织实施全县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六)为县域内建筑行业招标投标、工程造价、燃气安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为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土、预拌砂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七)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八)为本县和上级授权管辖的行政区域有关工程质量的原材料制品及构件的检验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九)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新宾满族自治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系统

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开表模板.xls 

第三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系统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系统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是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收入、上级专项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2211.04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2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收入预算2211.04万元,比上年增加446.71万元,增加25.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2211.04万元,同比增加446.71万元,增长25.32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500万元,同比增加500万元,增加100%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环卫项目资金列入预算;二是新考入人员工资经费增加。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2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总体情况支出2211.04万元,同比增加支出446.71万元,增长25.32 %其中:基本支出931.75万元,同比增加340.87万元,增57.69%;项目支1279.29万元,同比增加362.08万元,39.48%。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是环卫项目资金列入预算;二是新考入人员工资经费增加。

    二、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系统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及所属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11.04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11.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500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1534.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43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61.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78万元,项目支出1279.29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2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及所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211.04万元,比上年增加446.71万元,增长25.32%。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环卫项目资金列入预算;二是新考入人员工资经费增加。   

    三、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系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及所属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11.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1.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78万元项目支出1279.29万元

    人员经费704.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227.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系统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9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2年预算数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5.4万元,其中主要是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新增2台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5.4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购置设备及制服等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0万元 技术性服务0万元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  18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 辆、其他用车 11 辆。

 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 5 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 0 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1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1279.29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中没有债务支出预算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所以债务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及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3-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批复表(系统).xlsx

94-7-1-057001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10422000整体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