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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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拟订全县统计工作的法规、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普查、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工作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政府绩效考核相关指标的收集、汇总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及各部门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制度,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行业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专业统计调查及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城乡建设、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和发布制度。

(六)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组织、管理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八)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收集和整理县外统计数据,组织和实施与外省、市、县间的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宾县满族自治县统计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9.5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99.5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5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8.04万元,增长9.9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二是增加第七次人口普查等项目支出。

(二)支出总计199.5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8.5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9.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16万元。

2.项目支出81.0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0.6%。主要包括第七次人口普查、农村住户调查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8.04万元,增长9.9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二是增加第七次人口普查等项目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年末没有结转和结余部分。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54万元,项目支出81.0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04万元,增长9.9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二是增加第七次人口普查等项目支出。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7.5%,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年初预算无项目。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9.5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48万元,占84.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5万元,占6.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6万元,占3.79%;住房保障支出10.26万元,占5.1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48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88.46万元,主要是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3.1%。

(2)专项普查活动81.01万元,主要由于第七次人口普查、农村住户调查等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5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67万元,主要是退休取暖费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58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费用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

3.卫生健康支出7.56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7.56万元,主要是医保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10.265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0.26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公积金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0,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7.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新宾满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6万元,比上年增加4.93万元,增长14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新宾满族自治县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宾满族自治县统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统计局.XLS

附件1:2021年统计局整体绩效自评表(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