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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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衔接需要安排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全县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

(二)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建设全县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三)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判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综合协调全县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

(四)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县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五)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发展政策、土地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工作。

(七)承担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安排县本级基建资金,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参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及措施,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依法对企业投资项目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八)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次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全县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九)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协调发展,负责全县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协调推进全省“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十)研究分析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相关工作,编制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二)负责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实施对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石油、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不包括城镇燃气)管道的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

(十三)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县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四)研究全县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六)拟订全县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措施,监测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研究分析价格变动情况和趋势,及时进行市场价格预警并提出调控市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措施建议,建立、完善全县价格监测体系。组织对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负责县管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十七)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价格、收费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起草价格、收费标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拟订全县价格、收费标准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县管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的管理办法,制定并调整县管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

(十八)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拟订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项目。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及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九)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和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监督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标准、粮食质量标准以及相关技术规范。

(二十)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管理办法、规则和工作制度,编制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二十一)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指导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履行监管职能,考核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工作,受理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行为的投诉。

(二十二)组织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承担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的统计分析、综合利用和风险监测预警。

(二十三)拟订县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十四)统筹推进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培育壮大发展科技型企业,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二十五)牵头建立统一的县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二十六)拟订全县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重大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县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二十七)编制县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二十八)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二十九)牵头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三十)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三十一)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县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三十二)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三十三)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全县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

(三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三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三十六)负责组织、评定、推荐科学技术奖、政府友谊奖的评审组织工作。

(三十七)负责组织、实施、推荐国家和省、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三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新宾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第二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31.7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31.7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1.7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55.40万元,降低43.50%,主要原因:一是单位有人员退休二是减少了项目支出

 

(二)支出总计331.7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68.2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8.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44万元。

2.项目支出63.5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9%。主要包括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55.40万元,降低43.50%,主要原因:一是单位有人员退休;二是减少了项目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23万元,项目支出63.5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5.40万元,降低43.50%,主要原因:一是单位有人员退休;二是减少了项目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支出年初没有列入年初预算,全部为当年追加项目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1.7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05万元,占59.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7万元,占19.22%;卫生健康支出20.37万元,占6.1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8万元,占5.6%;科学技术支出32万元,占9.6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05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165.5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度减少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31.54万元主要是项目等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按照县财政部门统一要求年初没有将项目列入预算当中,2021年度追加了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7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5.8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取暖费、活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增加审批离休人员补贴。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90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度重新调整缴费基数,缴费基数增加了,单位部分缴费金额上调

(4)死亡抚恤0万元。

(5)伤残抚恤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0.37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0.37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度重新调整缴费基数,缴费基数增加了,单位部分缴费金额上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4.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5.金融支出0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8.科学技术支出32万元,具体包括:

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等项目支出32万元,主要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严格要求和控制“三公”经费,没有产生“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同,都是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同,都是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8.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4.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3.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4万元,比上年增加4.99万元,增长17.54%,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宾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17.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反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XLS

附件1:2021年发改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