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供销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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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方针政策的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则;具有研究制定本地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的职能。

(二)具有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的职能;负责对全县重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防汛救灾物资和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储备和管理。同时对烟花爆竹市场专营管理;负责废金属回收经营管理。

(三)按照供销合作社章程和有关规定,负责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四)具有行业协会组建和管理职能,组织协调全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五)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业务,创新服务方式,广泛开展联合、合作经营,开拓服务农村市场。

(六)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活资料供应提供快捷服务。

(七)协调好同有关部门的之间的关系,依法维护本地区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所属部门党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党纪、干部管理、老干部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九)具有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的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新宾满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第二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9.1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99.1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1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2.06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增长工资和养老保险等

(二)支出总计199.1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75.6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8.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9.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9万元。

2.项目支出23.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1.8%。主要包括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2.06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增长工资和养老保险等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63万元,项目支出23.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24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增长工资和养老保险等。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9.1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3.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0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69万元,主要是补发丧葬费抚恤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01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12.32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12.32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3.02万元,具体包括:行政运行129.52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13.10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3.10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5.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33万元,比上年增加0.64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宾满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XLS

附件1:2021年供销社整体绩效自评表(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