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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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县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牵头推进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县人力资源市场。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新宾就业管理规定,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配合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配合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配合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

(五)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实施国家荣誉制度,规范全县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承办县政府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承办县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职务任免事宜。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七)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八)按分工负责企业帮扶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承担依法对全县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和县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县性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十一)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不含医疗救助,下同)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承担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十三)组织、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申报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县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十四)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县收养工作。

(十五)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涉外婚姻登记。

(十六)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县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应加强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激励人才创新创造、保障农民工权益等职责。

2、应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全县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发展,强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等工作,充分发挥部门在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3、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强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

(十九)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第二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639.2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639.2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00.6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38.55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881.04万元,增长23.44%,主要原因:一是持续改善民生,提高救助标准,民政项目收入增加二是人员职级晋升,普调工资,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4,639.2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54.0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6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2.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72万元。

2.项目支出4,285.1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2.37%。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老年福利、儿童福利、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临时救助支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其他城市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881.04万元,增长23.44%,主要原因:一是持续改善民生,提高救助标准,民政项目支出增加二是人员职级晋升,普调工资,基本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3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09万元,项目支出4,285.1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81.04万元,增长23.44%,主要原因:一是持续改善民生,提高救助标准,民政项目支出增加二是人员职级晋升,普调工资,基本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4%,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4%。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39.2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7.87万元,占93.7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20万元,占0.56%;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26.60万元,占0.57%;其他支出238.55万元,占5.1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7.87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5.59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管理、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76.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增加取暖费追加及退休人员去世丧葬费、抚恤金纳入决算,但年初未做此项预算。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主要是无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00万元,主要是缴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但特设户有结余

(4)死亡抚恤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5)伤残抚恤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6)行政运行248.70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因普调工资上涨;2021年度人员增加。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6.01万元,主要是一般行政事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资金未纳入预算,后追加费用。

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06.27万元,主要是用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方面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0.4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社区工作者补贴标准增加,追加费用。

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385.71万元,主要是未列项等民政管理事务方面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064.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主要是管理事务项费用增加;资金未纳入预算,后追加费用。

10儿童福利34.32万元,主要是儿童福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4.2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享受儿童福利支出上级配套充足

(11)老年福利36.13万元,主要是老年福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享受老年福利的人员有变动。

1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34.72万元,主要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2.2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有变动,动态调整,且资金配套充足。

1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742.23万元,主要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6.8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有变动,动态调整,且资金配套充足。

14)临时救助支出322.13万元,主要是临时救助方面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4.09%,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取暖救助资金未纳入预算,后追加费用。

 

15)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029.45万元,主要是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8.85%,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增加

16)其他城市生活救助2.51万元,主要是城镇居民生活救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资金未纳入预算,后追加费用。

17)其他农村生活救助197.10万元,主要是农村居民生活救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9.4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有变动,动态管理且资金配套充足。

 

3.卫生健康支出26.2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6.20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虽医疗保险基数调整,但特设户有结余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4.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5.金融支出0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26.60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26.60万元,主要是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8.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有新考录人员,公积金缴纳支出增加

8其他支出238.55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支出238.55万元,主要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后追加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7万元,比上年减少0.29万元,下降9.80%,主要是压缩“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4.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9.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4.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72万元,比上年减少0.41万元,降低0.74%,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2个,涉及资金4,285.13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4.5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资金未纳入预算体系,存在一定数量追加费用;二是民生项目较多动态管理、人员变动较大导致预算、决算之间差额较大;项目使用资金已经非常合理、但还有更加规范的空间,需要继续改进。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尽快消除因财务一体化改革带来的短暂不便,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建立改革后与之匹配的财务制度和管理体系;二是更加规范预决算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机关的基层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反映劳动关系和维权事务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局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支出(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养老保险缴纳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纳支出(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纳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对困难对象的价格补贴、节日补贴等临时补助或者一次性补助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用于农村特困人员的救助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反映其他用于其他城镇生活救助方面的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反映其他用于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方面的支出。

3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

附件2:人社局2021年人社局部门(单位)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10.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doc

附件2:人社局2021年人社局部门(单位)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7.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取暖救助).doc

附件2:人社局2021年人社局部门(单位)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2.低保工作 经费).doc

附件2:人社局2021年人社局部门(单位)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5.城镇低保).doc

附件2:人社局2021年人社局部门(单位)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9.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doc

附件2:人社局2021年人社局部门(单位)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6.农村低保).doc

附件2:人社局2021年人社局部门(单位)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11.残疾人两项补贴).doc

附件2:人社局2021年人社局部门(单位)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12.60年代精简) - 副本.doc

附件2:人社局2021年人社局部门(单位)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8.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火化减免).doc

附件2:人社局2021年人社局部门(单位)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3.儿童福利).doc

附件2:人社局2021年人社局部门(单位)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4.老年福利).doc

附件2:人社局2021年人社局部门(单位)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1.社区工作者).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