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21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17378次'时间:2022年7月27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查处全县经确认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负责查处经确认的住宅小区或住宅组团建设工程未达到环境规划设计要求的行为;负责查处擅自建设妨碍道路功能及桥涵设施正常使用等的建筑物、构筑物行为;查处经确认的违反城镇房屋拆改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负责查处供热供水、排水、物业、燃气等违法行为。

负责查处县城内违反城镇镇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查处有碍建筑容貌、公共设施容貌、广告标志容貌的违法违章行为;查处经确认的有碍城镇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和饮服行业的噪声、烟尘及水污染,施工噪声)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查处县城公安交通管理(侵占道路、乱停乱放)及工商管理(探头市场、店外店、流动商贩)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     负责依照有关规定收取个体商贩、板的、摩托车、三轮车占道费;负责查处违反城镇道路、广场、桥涵、排水、路灯、环卫、园林、绿化管理方面违法违章行为:查处妨碍以上市政公用设施功能发挥和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宾满族自治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新宾满族自治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点击超链接) 

 

 

 

 

 

第三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14.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14.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62.1万元,增长14.99%,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总计414.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62.2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7.4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9.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87万元。

2.项目支出51.9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2.54%。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62.1万元,增长14.99%,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24万元,项目支出51.9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2.1万元,增长14.99%,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2%,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4.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城乡社区支出338.87万元,占81.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1万元,占8.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85万元,占3.83%;住房保障支出23.97万元,占5.79%。

1.城乡社区支出338.87万元,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33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1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2.35万元,主要是离休费及退休人员取暖费及公共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1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基数上调。

3.卫生健康支出15.85万元,包括:

事业单位医疗15.85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基数上调

4.住房保障支出23.97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23.97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基数上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购置公务用车2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54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54万元,比上年增加16.04万元,增长57%,主要是购置公务用车2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16.04万元,主要用于执法用车购置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2.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1.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0.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宾满族自治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0;二是0;三是0;四是0。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0;二是0;三是0;四是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XLS

附件1:2021年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整体绩效自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