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平顶山镇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浏览:1845次'时间:2022年3月7日

目   录

第一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平顶山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平顶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股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平顶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平顶山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和预算、税收、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拟定和执行新宾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及其它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节和综合平衡全县财力的建议和办法;指导全县乡镇财政工作。

(二)根据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制定本地区财政税收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受县政府委托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算,审查、批复县直各部门的预算,执行县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并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入,提出平衡措施,制定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工作有关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

(三)根据全县财政预算安排,协调县国税局、地方税务局共同拟定税收收入计划。管理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对预算内、外资金综合平衡、调剂使用。

(四)组织贯彻企业财务制度,拟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管理法规和制度;管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的财务工作,管理股份制企业及其他企业中国有资产的财务工作。

(五)管理县级财政公共支出,制定全县统一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拟定并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法规和制度、政策;协调分配和监督管理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并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情况进行评价。

(六)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七)管理和监督政府内外债务,负责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贷款等工作;负责监管政府融资和财源建设工作。

(八)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社会保障基金;安排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

(九)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政府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企业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管理;组织实施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十)负责全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监督财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和税收政策案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十一)负责确定纳税人纳税地点和入库级次,核发《纳税入库级次证》;对税收等各项财政收入的征收、解缴、入库情况进行监控。

(十二)制定财政职工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宾满族自治县平顶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

第二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平顶山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表 

新宾满族自治县平顶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超链接) 

    第三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平顶山镇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平顶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宾满族自治县平顶山镇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单位资金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新宾满族自治县平顶山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2022年收支总预算1534.04万元。 

    2022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平顶山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1534.04万元,比上年增加471.98万元,增长44.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4.04万元,同比增加471.98万元,增长44.4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   万元,增长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 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022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平顶山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部门支出预算1534.04万元,同比增加支出471.98万元,增长44.4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0.16万元,减少21%;项目支出增加592.14万元,增长1.16%。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财政拨款的增加。   

 二、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平顶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新宾满族自治县平顶山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34.04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4.04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4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36万元,农林水支出620.9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93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66.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1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2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平顶山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534.04万元,比上年增加471.98万元,增长44.44%。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2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平顶山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支出1534.04万元,同比增加支出471.98万元,增长44.4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0.16万元,减少21.72%;项目支出增加592.14万元,增长116.36%。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财政拨款增加

    三、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平顶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新宾满族自治县平顶山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34.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6.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01万元。

    人员经费399.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54.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平顶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4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2022年预算数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平顶山镇人民政府机关及所属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534.0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购置设备及制服等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新宾满族自治县平顶山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

 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2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879.66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平顶山镇预算公开表.xlsx

126-7-1-081009新宾满族自治县平顶山镇人民政府-210422000整体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