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清门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浏览:1776次'时间:2022年3月7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旺清门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和预算、税收、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新宾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及其它有关政策。

(二)承担人大、政府以及武装、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的各项日常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以及各项中心工作的组织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

(三)根据要求发展规划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项目建设管理与服务、辖区内企业运营管理与服务、安全生产巡查监督、公共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扶贫工作;承担地区营商环境建设及招商引资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组织贯彻企业财务制度,承担国有资产、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测及监督、农村经济组织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财务收支、代管村级财务、审计、统计等工作

(五)审批服务主要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落实“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改革向基层延伸,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工作。负责乡镇本级部门委托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受)理。

(六)负责本乡镇纪检监察对象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制度等贯彻执行情况和党的政治纪律、民主集中制、公共权力、勤政廉政维护情况;受理检举、控告、申诉纪检监察对象违  法乱纪案件;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开展党风廉政和行政效能建设。                                  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残疾保障、社会救助、村镇规划、危房改造、交通运办输、民政、民族宗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维护社会稳定、应急事务,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活动乖工作,协调与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负责辖区内的生态保护监督管理,包括在发展方式转变、国土空间布局、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等方面;工业污染防治、农业污染防治、乡镇环境综合整治、乡镇污水垃圾处理、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方面;生态保护红线坚守等各方面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政府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企业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管理;组织实施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九)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残疾保障、社会救助、村镇规划、危房改造、交通运办输、民政、民族宗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维护社会稳定、应急事务,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活动乖工作,协调与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十)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单位行政编制29人,实有行政人员20人,长期临时工10人,劳务派遣1人,遗属4人。

       第二部分 旺清门镇政府部门预算公开表 

旺清门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件 

    第三部分 旺清门镇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旺清门政府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旺清门镇政府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单位资金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旺清门镇政府及所属单位2022年收支总预算3040万元。 

    2022年,旺清门政府预算收入3040万元,比上年增加432万元,增长1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0万元,同比增加432万元,增长16.5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区域经济发展;二是国家政策支持;三是保障民生工程

    2022年,旺清门镇政府及所属单位部门支出预算3040万元,同比增加支出432万元,增长16.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3万元,增长14%;项目支出增加389万元,增长16%。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整;二是改善民生;三是发展地方经济

    二、关于旺清镇门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旺清门镇政府及所属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40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40万元。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40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5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4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0万元、农林水支出2425.0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万元等;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92.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23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2年,旺清门镇政府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040万元,比上年增加432万元,增长16.5%。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区域经济发展;二是国家政策支持;三是保障民生工程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2年,旺清门政府财政拨款支出3040万元,同比增加支出432万元,增长16.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3万元,增长14%;项目支出增加389万元,增长16.9%。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整;二是改善民生;三是发展地方经济

    三、旺清门镇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清门镇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4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2.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23万元。

    人员经费320.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支出31.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旺清门镇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2022年预算数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主要原是严格按规定招待执行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旺清门政府0个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购置设备及制服等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旺清门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50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3040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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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旺清门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121-7-1-081004新宾满族自治县旺清门镇人民政府-210422000整体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