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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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

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864日在新宾满族自治县

 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张明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县政府,向人大常委会作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7年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

经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调整预算(二次调整、下同)全县财政总收入为217099万元,其中县本级为191104万元。年末决算为228031万元,其中县本级为200265万元。财政总收入比调整预算增加10932万元,增长5.0%;按可比口径(不含专项,下同)增加33707万元,增长27.8%。县本级总收入增加9161万元,增长4.8%,按可比口径增加31936万元,增长33.5%。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预算为39000万元,其中县本级为18300万元。年末决算为38721万元,其中县本级完成16197万元。收入决算比调整预算减少279万元,下降0.7%。其中县本级减少2103万元,下降11.5%。

l、税收收入调整预算为28070万元,实际完成29459万元,比调整预算增加1389万元,增长4.9%,其中县本级完成7241万元,比调整预算减少293万元,下降3.9%。

2、非税收入调整预算为10930万元,实际完成9262万元,比调整预算减少1668万元,下降15.3%,其中县本级完成8956万元,比调整预算减少1810万元,下降16.8%。财政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占比为21.5%。

全县各项补助收入调整预算为173556万元,其中县本级为157201万元。年末决算为184759万元,增加11203万元,增长6.5%。其中县本级为167221万元,增加10020万元,增长6.4%。(各项收入决算情况详见表一)

上年结余收入决算为4083万元(全部为县本级)。

调入资金调整预算为460万元,年末决算为468万元,增加8万元,增长1.7%。

2017年与2016年决算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收2078万元,增长5.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21224万元,增长13.0%,其中,返还性收入增加367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加2189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减少1836万元、结算补助收入增加2073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5162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减少28万元、城乡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增加975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465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38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减少593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减少70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增加978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减少382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增加630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减少1575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增加3125万元、其他转移支付收入增加9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8894万元;上年结余减少2172万元,下降34.7%;调入资金减少425万元,下降47.6%;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减少19814万元。(详见表二)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全县财政总支出调整预算为217099万元,实际完成支出226048万元(含转移性支出20188万元),比调整预算增加8949万元,增长4.1%,按可比口径(扣除专项,下同)增加2424万元。其中县本级调整预算为191104万元,实际完成支出198282万元(含转移性支出8159万元),比调整预算增加7178万元,增长3.8%,按可比口径增加653万元,增长0.7%。主要支出科目完成情况是:(详见表三、四)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整预算为9660万元,实际完成11963万元。按可比口径县本级实际完成支出8309万元,比调整预算增加1482万元,增长20.8%。

2、国防支出调整预算为85万元,实际完成57万元,比调整预算减少28万元,下降32.9%,为县本级财力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调整预算为8145万元,实际完成8871万元。 按可比口径县本级实际完成支出7120万元,比调整预算增加701万元,增长10.9%。

4、教育支出调整预算为31303万元,实际完成31745万元。按可比口径县本级实际完成支出22467万元,比调整预算增加100万元,增长0.4%。

5、科学技术支出调整预算为242万元,实际完成244万元,按可比口径县本级实际完成244万元,比调整预算增加2万元,增长0.8%。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调整预算为3279万元,实际完成3287万元。按可比口径县本级实际完成支出2813万元,比调整预算增加75万元,增长2.7%。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整预算为38427万元,实际完成34808万元。按可比口径县本级实际完成支出22218万元,比调整预算减少5971万元,下降21.2%。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调整预算为21116万元,实际完成19662万元。按可比口径县本级实际完成支出8861万元,比调整预算减少613万元,下降6.5%。

9、节能环保支出调整预算为5771万元,实际完成6146万元。按可比口径县本级实际完成支出836万元,比调整预算增加86万元,增长11.5%。

10、城乡社区支出调整预算为7146万元,实际完成8094万元。按可比口径县本级实际完成支出1963万元,比调整预算增加439万元,增长28.8%。

11、农林水支出调整预算为51896万元,实际完成55375万元。按可比口径县本级实际完成支出5356万元,比调整预算增加155万元,增长3.0%。

12、交通运输支出调整预算为8980万元,实际完成9257万元。按可比口径县本级实际完成支出297万元,比调整预算增加25万元,增长9.2%。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调整预算为917万元,实际完成1534万元。按可比口径县本级实际完成支出1082万元,比调整预算增加698万元,增长181.8%。

14、商业服务等支出调整预算为650万元,实际完成734万元。按可比口径县本级实际完成支出584万元,比调整预算减少47万元,下降7.4%。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调整预算为2995万元,实际完成3196万元。按可比口径县本级实际完成支出342万元,比调整预算增加56万元,增长19.6%。

16、住房保障支出调整预算为9181万元,实际完成9122万元。按可比口径县本级实际完成支出3636万元,比调整预算减少92万元,下降2.5%。

17、粮油物质储备支出调整预算为232万元,实际完成247万元。按可比口径县本级实际完成支出247万元,比调整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6.5%。

18、其他支出调整预算为81万元,实际完成105万元。按可比口径县本级实际完成支出6万元,比调整预算减少16万元,下降72.7%。

19、债务付息支出调整预算为1413万元,实际完成1413万元。与调整预算持平,为本级支出。

20、转移性支出(上解支出及地债还本支出)调整预算为15580万元,实际完成20188万元,其中县本级实际完成上解支出8159万元,比调整预算增加3640万元,增长80.5%。

需要说明的几点问题:

1、返还性收入比调整预算减少50万元,原因是营改增新体制补助基数减少50万元。

2、固定数额补助收入比调整预算减少449万元,原因是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助减少。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比调整预算减少22775万元,原因是调整预算的专项都在“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款中,实际决算时部分专项分别列在“结算补助、基层公检法、成品油税费改革、义务教育、基本养老和低保、农村综合改革”等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中,实际专项增加6525万元。

2017年与2016年决算比支出增加2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7636万元,原因是专项增加;上解支出增加3070万元,原因是上解企业养老增加;地债还本支出减少17715万元,原因是2017年没有地债转贷收入。(详见表五)

2017年县本级决算比2016年决算支出减少5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5238万元,原因是专项增加;转移性支出增加1974万元,原因是上解企业养老增加;地债还本支出减少17715万元,原因是2017年没有地债转贷收入。

(三)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平衡情况

2017年县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228031万元,财政总支出完成226048万元,收入支出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1983万元(结转使用1983万元)。

(四)2017年基金收入、支出及平衡情况

2017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预算安排20223万元,实际完成21634万元,比预算增加1411万元,增长7.0%;上级补助收入307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2万元。基金收入合计为25249万元。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预算安排合计为20365万元,实际完成25249万元,比预算增加4884万元,增长24.0%。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634万元;商品服务业等支出19万元;其他支出121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00万元。收支相抵年末实现收支平衡。

二、2017年主要工作和存在问题

(一)主要工作

2017年我县努力增收节支,强化税收征管,推进财税各项改革,基本实现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工作目标,各项重点工作得到了有效开展和落实。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依法征收,持续推动收入平稳增长。充分调动各方抓收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应收尽收。

2、抓住机遇,争取上级支持取得显著成效。

3、促进和谐,不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

4、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财政监督依法理财水平进一步加强。

5、有序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财政管理效能持续提升。

(二)存在问题

一是我县自有税源还很薄弱,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仅占总收入的17.0%,上级补助收入占81.0%,实现“三保”靠上级补助维系。

二是自有财力与经济发展的需求矛盾较大,刚性支出不断增加,社会稳定及民生支出大幅度增加。

三是财政债务风险仍然存在。

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将在今年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7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依法监督下,县政府多措并举,增收节支,依法科学理财,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