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医保局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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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医疗保障局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

 

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医保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医保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分单位) 

三、2020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八、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20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医保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医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我县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拟定全县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机制。

(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规范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统筹地区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全县公务员补助政策,指导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补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鉴定的政策。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级联动”改革,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强化服务,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第二部分 医保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医保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超链接) 

第三部分 医保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医保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医保局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是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医保局及所属单位2020年收支总预算41.59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医保局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41.59万元,比上年增加41.59万元,增长1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41.59万元,同比增加41.59万元,增长100%;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0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医保局为2019年新成立的行政单位。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医保局及所属单位部门总体情况支出41.59万元,同比增加支出41.59万元,增长100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59万元,增长100 %;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医保局为2019年新成立的行政单位。

    二、关于医保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医保局及所属单位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59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1.59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34.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2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7.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医保局及所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1.59万元,比上年增加41.59万元,增长100 %。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医保局为2019年新成立的行政单位。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医保局及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支出 41.59万元,同比增加支出41.59万元,增长100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59万元,增长100 %;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医保局为2019年新成立的行政单位。

    三、关于医保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医保局及所属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5万元。

    人员经费37.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4.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医保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国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主要是医保局为2019年新成立的行政单位 。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医保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1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 0 万元,其中:购置设备及制服等 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0  万元 、技术性服务  0 万元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 0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医保局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

 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 0 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0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0万元。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因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预算明细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明细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项目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七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管理的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用缴纳。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运行经费、在职人员家庭补助(托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07_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医保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