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政法委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告
浏览:3143次'时间:2020年5月28日

 

 

 

 

 

 

 

2020年县政法委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文本

 

 

 

 

 

 

 

 

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分单位) 

三、2020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八、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20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全县政法系统的正确实施;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政法工作方针政策措施;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监督检查全县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指导全县政法机关执行监督机构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三)研究、制定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措施,并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按管理权限管理政法系统干部。

(四)指导和监督政法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五)组织指导全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和需要采取的对策,组织推动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六)调查分析研究全县社会稳定形势,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落实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对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进行协调处置,对“敏感期”和国家、全省、全市、全县性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出现的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进行协调处置。

(七)组织开展全县政法、综合治理的调查研究工作,综合分析形势,及时向县委反映重大情况和重要信息,总结经验,解决新问题,探讨和推动政法改革工作;接待和处理有关政法方面的来信来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

第二部分 政法委部门预算公开表 

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政法委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政法委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是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收入、上级专项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政法委及所属单位2020年收支总预算248.4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政法委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248.4万元,比上年增加128.9万元,增长1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 248.4万元,同比增加128.9万元,增长108%;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机构改革,信访局并入政法委;二是新招入2人,调入1人;三是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司法救助补助资金)10万。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政法委及所属单位部门总体情况支出248.4万元,同比增加支出128.9万元,增长10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8.9万元,增长99%;项目支出增加10万元,增长100%。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机构改革,信访局并入政法委;二是新招入2人,调入1人;三是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司法救助补助资金)10万。

    二、关于政法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政法委及所属单位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8.4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8.4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2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6.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7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政法委及所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48.4万元,比上年增加128.9万元,增长108%。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机构改革,信访局并入政法委;二是新招入2人,调入1人;三是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司法救助补助资金)10万。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政法委及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支出248.4万元,同比增加支出128.9万元,增长10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8.9万元,增长99%;项目支出增加10万元,增长100%。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机构改革,信访局并入政法委;二是新招入2人,调入1人;三是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司法救助补助资金)10万。

    三、关于政法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政法委及所属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6.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7万元

    人员经费187.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50.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政法委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国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0年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3.5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3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5万元。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信访局并入政法委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政法委机关及所属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0.4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购置设备及制服等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0万元 技术性服务0万元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政法委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

 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0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0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等,因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表”、“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六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政法委)(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