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交警大队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浏览:2638次'时间:2019年7月26日

 

 

 

 

 

 

2019年交警大队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公开文本

 

 

 

 

 

 

 

 

新宾县交警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新宾县交警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宾县交警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分单位) 

三、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八、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19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新宾县交警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宾县交警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或制定地方公安法规 、规章、制度,并贯彻实施。

(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负责道路交通巡逻,指挥、疏导交通、纠正、处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制止个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协助先期处置发生在道路路面上的刑事案件,维护现场秩序,抢救人员和财物。负责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城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四)、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惩治交通犯罪行为。

(五)、核发本级管辖车辆牌证,组织驾驶员考试、发证、换证、违章记分管理及其他教育管理。

(六)负责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监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

(七)、做好道路交通安全警卫工作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八)、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由人民警察执行的其他任务,完成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第二部分 新宾县交警大队部门预算公开表 

新宾县交警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超链接) 

第三部分 新宾县交警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宾县交警大队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宾县交警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是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收入、上级专项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新宾县交警大队2019年收支总预算 501.16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新宾县交警大队收入预算 501.16万元,比上年增加-22.46万元,增长-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501.16万元,同比增加 63.54 万元,增长14.5%;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同比增加-86万元,增长-100%;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0  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  0  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工作人员增加;二是三是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新宾县交警大队部门总体情况支出501.16万元,同比增加支出-22.46万元,增长-4.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46 万元,增长-4.5 %;项目支出增加0  万元,增长 0%。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工作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待遇增加。

    二、关于新宾县交警大队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新宾县交警大队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1.16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01.16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    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0  万元等…;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91.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08.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新宾县交警大队财政拨款收入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86万元,增长-100%。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工作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待遇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新宾县交警大队财政拨款支出501.16万元,同比增加支出-22.46万元,增长-4.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3.54 万元,增长14.5%;项目支出增加0    万元,增长0 %。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工作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待遇增加。

    三、关于新宾县交警大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新宾县交警大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1.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1.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万元。

    人员经费75.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108.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新宾县交警大队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7.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5.14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19年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8.36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18.86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5  万元,主要是总体压缩经费所至。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新宾县交警大队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107.7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30万元,其中:购置设备及制服等 9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0万元 技术性服务 0万元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新宾县交警大队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 0 台(套)。 

(五)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因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预算明细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明细表、三张表中没有数据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交警大队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