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安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浏览:1454次'时间:2018年5月15日

 

 

 

 

 

 

 

2018年公安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

 

 

 

 

 

 

 

 

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三、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支出预算)

五、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资金来源)

六、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

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资金来源)

十、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18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18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或制定地方公安法规和规章、制度;并贯彻实施。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县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制定对策。

(三)负责全县公安侦察工作。指挥、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事故和骚乱。

(四)组织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社会治安、枪支弹药和特种行业。

(五)指挥监督全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负责对来我县的重要领导人、重要外宾及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七)负责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看守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八)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九)实施出入境和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县的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工作;负责劳动教养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一)负责公安科技工作;规划、实施全县公安技术、装备现代化建设;负责公安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实施对干警的监督,查处违纪案件。

(十三) 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四)指导、管理全县消防工作;按照管理权限领导全县消防、警卫部门的队伍建设,对武装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五)指导和管理林业公安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公安局本级

(二)看守所

(三)巡警大队

第二部分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公安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超链接) 

第三部分 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安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公安局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是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上级专项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公安局及所属单位2018年收支总预算4402.13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公安局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4402.13万元,比上年增加1048.73万元,增长3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 4402.13万元,同比增加1048.73万元,增长31.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0万元,同比增加3万元,增长42.9 %;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收入中不包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698万元;二是十九大及“两会”安保资金及办案费183万元本年加入预算 ;三是孙桂珍等三人信访救助金226万元本年加入预算中。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公安局及所属单位部门总体情况支出4402.13万元,同比增加支出1048.73万元,增长    31.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85万元,下降3 %;项目支出增加1059.58万元,增长650.8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一是增加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698万元;二是增加十九大及“两会”安保资金及办案费支出183万元;三是增加孙桂珍等三人信访救助金支出226万元。

    二、关于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公安局及所属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02.13    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402.13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10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812.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7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98.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74.24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54.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95.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73万元,项目支出1222.38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公安局及所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402.13万元,同比增加1048.73万元,增长31.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同比增加3万元,增长42.9 %;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收入中不包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698万元;二是十九大及“两会”安保资金及办案费183本年加入预算 ;三是孙桂珍等三人信访救助金226万元本年加入预算中。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公安局及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支出4402.13万元,同比增加支出1048.73万元,增长31.3%,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一是增加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698万元;二是增加十九大及“两会”安保资金及办案费支出183万元;三是增加孙桂珍等三人信访救助金支出226万元。

    三、关于公安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公安局及所属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79.75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54.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95.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73万元,

    人员经费2184.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995.5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公安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48.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39元、公务接待费9.61 万元。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09万元,其中主要公务接待费减少0.09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同比上年下降0.09,尽力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公安局机关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90.1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 0   万元,其中:购置设备及制服等  0 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 0 万元 技术性服务0   万元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 0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公安局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8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3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1 辆。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2  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所有项目支出均未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项目绩效表,因此“纳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项目绩效表,五张表中没有数据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