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人社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浏览:1493次'时间:2018年5月15日

 

 

 

 

 

 

 

2018年人社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

 

 

 

 

 

 

 

 

人社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仅供参考)

 

  

 

第一部分 人社局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人社局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三、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支出预算)

五、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资金来源)

六、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

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资金来源)

十、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18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18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人社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人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拟订统筹全县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会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做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舆情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来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贯彻落实外国专家管理、出国(境)培训及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的政策、拟订具体管理办法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维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负责对全县劳动人事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检查监督人事干部的行政执法行为;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管理办法;承办县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策奖励制度。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县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贯彻国家和省、市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督、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拟订本区域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新宾满族自治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3、新宾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

      

    

第二部分 人社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人社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超链接) 

第三部分 人社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人社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宾县人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新宾县人社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343.32万元。同比减少32.08万元,减少原因是“三方面”人员减少,生活补贴金发放少等。

    二、关于人社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人社局及所属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3.32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43.32万元。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8.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7.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0万元,项目支出165.50 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人社局及所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75.4万元,比上年减少 32.08万元,减少  8.5 %。同比减少原因是“三方面”人员减少,生活补贴金发放少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人社局及所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75.4万元,比上年减少 32.08万元,减少  8.5 %。同比减少原因是“三方面”人员减少,生活补贴金发放少等。

    三、关于人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人社局及所属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77.82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8.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7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0万元。

    人员经费170.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17.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人社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04 万元。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53万元,其中主要公务接待费减少0.53万元,控制接待费支出,减少接待。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人社局机关及所属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17.76 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 0万元,其中:购置设备及制服等   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  0万元 技术性服务 0  万元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  0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人社局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0  辆。

 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 0 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3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165.5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因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预算明细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明细表、三张表中没有数据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模板人社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