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政府办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浏览:1483次'时间:2018年5月15日

 

 

 

 

 

 

 

2018年政府办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

 

 

 

 

 

 

 

 

 

政府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新宾县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新宾县政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三、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支出预算)

五、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资金来源)

六、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

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资金来源)

十、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18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18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新宾县政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宾县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大型活动及接待工作;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要问题。

(二)负责起草和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收发、传递上级文件、电报,传递县政府领导的有关指示;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报告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县政府决策后的督查落实工作,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四)负责县政府政务信息和县长公开电话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情况,并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意见,组织协调处理有关事项。

(五)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县政府做好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

(六)负责拟定县政府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承办县政府拟发布的涉及法律问题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办理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依法纠正或督促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行政行为;依法承办本级政府所属单位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发证工作;依法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及相关工作。

(七)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协调处理、督促检查、反馈工作;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指导基层单位的信访工作。

(八)负责全县人防以及无线电台站、通信设备的管理、检查、检测等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机关的文书档案管理、财务管理、行政事务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兴京宾馆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政府网站工作。

(十一)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宾县政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

第二部分 新宾县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

新宾县政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超链接) 

第三部分 新宾县政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宾县政府办公室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宾县政府办公室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是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收入、上级专项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新宾县政府办公室2018年收支总预算354.75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新宾县政府办公室部门收入预算354.75万元,比上年减少103.77 万元,减少22.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349.75    万元,同比减少103.77 万元,减少22.63%;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5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 0%;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0 万元,同比增加 0万元,增长0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 0万元,同比增加 0万元,增长0%;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 0%。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80.37万元;二是项目资金减少23.4万元。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新宾县政府办公室部门总体情况支出354.75万元,同比减少103.77万元,减少22.6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0.37万元,减少26.78%;项目支出减少23.4万元,减少14.77%。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人员减少;二、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二、关于新宾县政府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新宾县政府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4.75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49.7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5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78.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3.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9 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7.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47万元,项目支出135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新宾县政府办公室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54.75万元,比上年减少103.77 万元,减少22.63%。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一、人员减少;二、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新宾县政府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354.75万元,比上年减少103.77 万元,减少22.6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0.37万元,减少26.78%;项目支出减少23.4万元,减少14.77%。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一、人员减少;二、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三、关于新宾县政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新宾县政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4.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7.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47万元。

    人员经费167.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2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新宾县政府办公室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1.64万元、国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5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3.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新宾县政府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26.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购置设备及制服等0 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0万元 技术性服务0万元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 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新宾县政府办公室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应急用车1辆。

 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因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预算明细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明细表、三张表中没有数据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政府办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