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教育局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浏览:1434次'时间:2018年5月15日

 

 

 

 

 

 

 

2018年教育局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教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教育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教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三、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支出预算)

五、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资金来源)

六、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

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资金来源)

十、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18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18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教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针、政策和规划,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培训、任免和管理干部。

(三)、负责全县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并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负责编制县本级教育部门预算,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六)、负责 全县各所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安全工作。

(七)、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收集、审核与上报和实施初等以下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制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组织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做好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

(九)、承担国家、省下达的重大教育科研项目,制定县级教育改革的有关课题并组织实施,推动教育系统教科研成果转化工作。

(十)、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宾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机关)

    第二部分 教育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教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第三部分 教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教育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教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是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教育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2532.03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教育局收入预算2532.03万元,比上年增加1657.27万元,增长18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2493.43万元,同比增加    1634.67万元,增长190.3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13.6万元,同比减少2.4 万元,降低15%;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25万元,同比增加    25万元,增长100 %;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提前告知的转移支付增加;二是政府基金增加。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教育局总体情况支出2532.03万元,同比增加支出1657.27万元,增长189.4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6万元,降低47.4 %;项目支出增加1773.27万元,增长281.4%。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提前告知的转移支付增加;二是政府基金增加。

    二、关于教育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教育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32.03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37.93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13.6万元;政府性基金25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38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2.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8万元、其他支出25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3.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25万元,项目支出2403.31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教育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532.03万元,比上年增加1657.27万元,增长189.4 %。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提前告知的转移支付增加;二是政府基金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教育局财政拨款支出2532.03万元,同比增加支出1657.2万元,增长189.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6万元,降低47.4 %;项目支出增加1773.27万元,增长281.4%。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提前告知的转移支付增加;二是政府基金增加。

 

    三、关于教育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教育局及所属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8.72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1.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25万元。

    人员经费117.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费、生活补助金、奖励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1.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教育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教育局机关及所属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    0万元,其中:购置设备及制服等 0  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 0 万元 技术性服务   0万元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0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教育局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

 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  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  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因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预算明细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明细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三公经费、绩效情况表,八张表中没有数据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1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1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1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

1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4、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职业教育支出。

15、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欠儿童学校和工读学校支出。

1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17、教育支出(类)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地方附加安排的支出。

1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反映用于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18年教育局(本级)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