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县环保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浏览:2431次'时间:2018年5月15日

 

 

 

 

 

 

 

2018年县环保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公开

 

 

 

 

 

 

 

 

 

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环保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三、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支出预算)

五、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资金来源)  

六、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

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资金来源)

十、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18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18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环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环境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监督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及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计划、产业发展规划及资源配置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三)负责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水体、空气、土壤和声环境保护工作及核安全、放射性、辐射环境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废气、废水、粉尘、固体废物、有害化学品及噪声、振动、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协调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公害的调查,并提出防治对策;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组织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四)组织贯彻实施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综合定量考核工作。

(五)负责全县环境执法监督工作,依法征收排污费,依法对辖区内各类污染源和环境敏感区域进行环境监督;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负责污染事故的处理。

(六)负责监督管理对全县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的恢复工作;综合协调并监督检查湿地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示范县建设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归口监督管理农村各类企业污染防治工作。

(七)负责实施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资质认可、环保设施运营资质认可、环境标志认证管理、环保产品质量认证及外埠环保产品准入许可证制度。

(八)负责全县环境检测、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实施国家和省的检测制度和规范,组织环境质量检测和污染源监督性检测,监督执行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标准。

(九)负责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十)承担县政府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环境保护局(本级)

(二)环境监理所

(三)环境监测站

 

    

第二部分 环保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超链接) 

第三部分 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环保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环保局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是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收入、上级专项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环保局及所属单位2018年收支总预算 211.27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环保局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211.27万元,比上年减少14.96万元,减少6.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 211.27万元,同比减少14.96万元,减少6.61 %;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 人员减少;二是 项目经费减少。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环保局及所属单位部门总体情况支出211.27万元,同比减少支出14.96万元,减少6.6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 22.53万元,减少9.64%;项目支出减少15万元,减少25%。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 人员减少;二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关于环保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环保局及所属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1.27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11.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2万元等…;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9.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9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环保局及所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11.27万元,比上年减少14.96万元,减少6.61%。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二是项目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环保局及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支出211.7万元,同比减少支出14.96万元,减少6.61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53万元,减少9.64%;项目支出减少15万元,减少25%。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二是项目经费减少。

    三、关于环保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环保局及所属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6.2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9.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49万元。

    人员经费206.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15.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环保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6.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 0.14万元、国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 0.27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27万元。主要是 经费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市环保局机关及所属  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15.7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10.25万元,其中:购置设备及制服等10.25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0万元 技术性服务0万元 .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环保局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  辆.

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  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  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0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0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因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预算明细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明细表”三张表中没有数据。2018年没有纳入政府采购的预算,因此“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两张表无数据。2018年本部门没有需申报绩效考核的项目支出,因此“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基本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反映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环境监测和环境执法、排污收费、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18年环保局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