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2018年县社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浏览:2450次'时间:2018年5月15日

 

 

 

 

 

 

 

县社2018年县社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县社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县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县社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三、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支出预算)

五、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资金来源)

六、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

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资金来源)

十、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18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18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县社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宾县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方针政策的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则;具有研究制定本地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的职能。

(二)具有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的职能;负责对全县重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防汛救灾物资和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储备和管理。同时对烟花爆竹市场专营管理;负责废金属回收经营管理。

(三)按照供销合作社章程和有关规定,负责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四)具有行业协会组建和管理职能,组织协调全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五)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业务,创新服务方式,广泛开展联合、合作经营,开拓服务农村市场。

(六)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活资料供应提供快捷服务。

(七)协调好同有关部门的之间的关系,依法维护本地区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所属部门党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党纪、干部管理、老干部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九)具有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的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宾满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第二部分 县社部门预算公开表 

县社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超链接) 

第三部分 县社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宾县供销社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宾县供销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是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新宾县供销社2018年收支总预算119.64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新宾县供销社收入预算119.64万元,比上年减少82.45万元,增长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119.64万元,同比减少82.45万元,增长40%;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有退休的职工;二是单位退休人员基本进入社保开工资。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新宾县供销社总体情况支出119.64万元,同比减少82.45万元,增长4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2.45万元,增长40%。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有退休的职工;二是单位退休人员基本进入社保开工资。

二、关于新宾县供销社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新宾县供销社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19.64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119.64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3万元、商品服务业等支出80.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6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5.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9万元,项目支出0.3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新宾县供销社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19.64万元,比上年减少82.45万元,增长40%。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有退休的职工;二是单位退休人员基本进入社保开工资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新宾县供销社总体情况支出119.64万元,同比减少82.45万元,减少4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2.45万元,减少40%。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有退休的职工;二是单位退休人员基本进入社保开工资

    三、关于新宾县供销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新宾县供销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9.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59万元,项目支出0.3万元。

    人员经费  95.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1.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新宾县供销社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国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 1.57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公务接待费减少1.57万元。主要是节约经费,减少不必要铺张浪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市新宾县供销社机关所属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1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购置设备及制服等 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0万元 技术性服务0万元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新宾县供销社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0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0万元。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因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三张表中没有数据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县社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