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宾县水源办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浏览:2690次'时间:2017年7月18日

 

 

 

 

 

 

2017年县水源办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

 

 

 

 

 

 

 

 

 

 

 

 

 

 

 

 

 

 

 

 

新宾县水源办预算

2017年)

 

 

 

 

 

 

 

 

 

 

 

 

 

 

   

 

 

第一部分    新宾县水源办概况

一、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新宾县水源办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五、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新宾县水源办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宾县水源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指导大伙房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大伙房水源地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监督、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

(四)研究解决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五)建立规范有序的管理和保护制度。

(六)承办省、市水源办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新宾县水源办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水源办.rar

第三部分 新宾县水源办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宾县水源办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宾县水源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新宾县水源办2017年收支总预算62.88万元。

二、关于新宾县水源办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02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减少50%。其中:公务接待费0.02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