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宾县交警队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浏览:3246次'时间:2017年7月24日

交警.rar 

 

 

 

 

 

2017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交警大队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新宾满族自治县

交警大队预算

2017年)

 

 

 

 

 

 

 

 

 

 

 

第一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交警大队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交警大队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交警大队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交警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或制定地方公安法规和规章、制度;并贯彻实施。

(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负责道路交通巡逻,指挥、疏导交通,纠正、处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制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生;

(三)协助先期处置发生在道路面上的刑治案件,维护现场秩序,抢救人员和财物;接受群众报警和求助;负责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四)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惩治交通犯罪活动;

(五)核发本级管辖车辆的牌证,组织本级管辖驾驶员的考试、发证、换证、违章记分管理及其他教育管理;

(六)负责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监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

(七)做好道路交通安全警卫工作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八)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由人民警察执行的其他任务,完成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宾满族自治县交通警察大队

第二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交警大队部门预算表

(附件1)交警.rar

第三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交警大队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交警大队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宾满族自治县交警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新宾满族自治县交警大队2017年收支总预算1092.7万元。

二、新宾满族自治县交警大队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56.5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减无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减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4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减无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安全(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