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宾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浏览:4314次'时间: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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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新宾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宾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新宾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宾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指导、协调各部门窗口开展行政审批或公共行政服务工作;
(二)制定行政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检查各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分析研究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四)组织协调联合审批事项,跟踪重点审批事项的运行情况;
(五)组织开展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
(六)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考勤、考核和工作纪律;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负责招标交易登记、招标日程安排、招投标会议场地协调、专家抽取、招投标现场监控、交易资料收集、交易服务费和场地费用收取及办公场地卫生情况监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二)新宾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新宾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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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新宾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宾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宾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新宾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收支总预算19.09万元。
二、关于新宾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2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与上年一致;车运行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