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宾县委宣传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浏览:4163次'时间: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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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新宾县委宣传部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新宾县委宣传部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主要职责
 (一)负责规划、部署全县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助县委组织部开展全县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指导我县群众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二)负责指导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全县理论研究和理论培训工作。
(三)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的工作。从宏观上指导全县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以及体育运动的发展,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等方面实施领导。
(四)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及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县委组织部管理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对各党委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广播电视台、文化局系统中层干部的考核、任免、管理工作。
(五)负责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收集干部群众对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的反映和意见,对社会舆论的特点、动向进行分析预测和上报;负责网络宣传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对外宣传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七)负责全县国防教育工作。
(八)代县委管理县文联工作。
(九)完成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部分 新宾县委宣传部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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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新宾县委宣传部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宾县委宣传部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宾县委宣传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新宾县委宣传部2016年收支总预算115.8万元。
二、关于新宾县委宣传部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万元,比上年减少2.6万元,下降22.4%。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上年相等;公务用车运行费7万元,比上年减少2.6万元,下降27.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