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宾县档案局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浏览:5793次'时间: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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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新宾县档案局概况——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新宾县档案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新宾县档案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宾县档案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中、省、市直和县直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社区、行政村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二)制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安全保管、利用县直机关和其他分管范围内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及其他载体的档案资料,推进电子档案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
(四)负责开展社会利用档案的调查研究,编纂档案资料和发布有关信息,做好档案的解密开放、安全保管涉密档案、监管全县档案销毁工作,做好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为社会提供服务。
(五)负责收集、征集、整理、管理县委、县政府及县直和乡镇机关各部门制发的现行法规、规章、制度及其他政策性文件汇编,公开县委、县政府政务信息,为社会和人民群众提供开放资料咨询服务。
(六)组织,指导全县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及国内外交流等工作,负责全县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县档案学会工作。
(七)负责征集、挖掘发生在本地区的中共党史资料、文物,编撰地方党史,研究地方党史和中共党史的各种文件、人物、地位和作用。完成党史科研课题,出版和发行党史史料。负责收集、编写新宾年鉴、编纂县志,指导全县各种专业修志和年鉴撰写,培训修志工作队伍,出版发行《县志》、《年鉴》,开展满族历史和其他民族史、清前史课题研究。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新宾县档案局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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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新宾县档案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宾县档案局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宾县档案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新宾县档案局2016年收支总预算136.8万元。
二、关于新宾县档案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11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反映中央和地方各级档案馆的支出,包括档案资料征集,档案抢救、保护、编纂、修复、现代化管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提供、利用,档案馆设备购置、维护,档案陈列展览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