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宾县国资局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浏览:2602次'时间:2015年6月9日
  
第一部分    新宾县国资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新宾县国资局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支出预算表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新宾县国资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宾县国资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拟定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拟定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政策及有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二)编制企业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草案,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
(三)监管企业国有资产权属界定、登记和转让行为。
(四)汇总分析企业国有资产情况;统计、评价国有企业经营绩效;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指导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负责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六)管理直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干部管理、群团工作。
(七)承担其他涉及国有企业管理、改革等相关职责。
第二部分 新宾县国资局部门预算表
(附件1)
第三部分 新宾县国资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宾县国资局201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宾县国资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新宾县国资局2015年收支总预算92.77万元。
二、关于新宾县国资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 资源勘探信息(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 资源勘探信息(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项):反映其他用于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