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宾县人口计生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浏览:3505次'时间:2015年6月12日
  
第一部分    新宾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宾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支出预算表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新宾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宾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
(二)、拟定全县人口和发展规划草案,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全县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研究提出全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拟定并负责实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起草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地方性政策;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研究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建立全员人口基础信息库。
(四)、制定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负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五)、监测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庫建设。
(六)、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规划与规范,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率;研究和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七)、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党政领导干部的人口理论学习。
(八)、编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负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团体和社会团体赛的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新宾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部门预算表 20150602121718_24.zip
第三部分 新宾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宾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宾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新宾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收支总预算 499.88万元。
二、关于新宾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6.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项):反映对计划生育家庭法定性 、政策性奖励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工程(项):反映免费提供计划生育夫妇生殖保健、遗传咨询、优生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经费(项):反映国家免费供应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经费和相关业务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款)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经费(项):反映用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款)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项):反映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