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团县委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浏览:9129次'时间:2014年6月27日
 
 
新宾团县委预算
(2014年)
 
 
   
 
 
第一部分    新宾团县委概况
一、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新宾团县委2014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支出预算表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新宾团县委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宾县团县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团县委由县委领导。
(1)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领导县青联、少先队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性青年社团组织。
(2)参与制定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促进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
(3)参与我县有关青少年法规、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4)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
(5)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全县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6)组织和带领全县青年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7)负责全县青年统战工作,承担全县青少年县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8)负责指导全县青少年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青少年教育活动和希望工程活动。
(9)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二部分 新宾团县委预算表
(附件1)
 
第三部分 新宾团县委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宾团县委201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宾团县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新宾团县委2014年收支总预算26.09万元。
二、关于新宾团县委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75万元。注:共青团与妇联共有一车辆编制,编制在妇联,两单位共同负责一台车的公务用车维护费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团县委2014年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