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县广播电视中心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浏览:6912次'时间:2014年6月30日
 
 
2014年广播电视中心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文本
 
 
 
新宾县广播电视中心部门预算
(2014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宾县广播电视中心概况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新宾县广播电视中心2014年部门预算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支出预算表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新宾县广播电视中心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宾县广播电视中心概况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舆论导向。
(二)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审核、播出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或承办广播电视播出(含转播)机构和广播电视节目的建立和撤销;并组织审查播出内容和质量。 
(三)制定全县广播电视管理规定和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和监督乡镇广播电视站的各项工作,负责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节目的管理和内容审核。对下属单位的重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 
(四)按照国家的统筹规划、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规划管理;制订全县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具体政策和技术标准,指导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指导广播电视系统适应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应用;保证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五)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业务专用频道的规划与有关管理工作;审批乡镇有线电视站的建立与撤销;发放卫星地面站的许可证并负责监管。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第二部分 新宾县广播电视中心预算表
                 
第三部分 新宾县广播电视中心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宾县广电中心201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宾县广播电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有线电视收视费、初装费、广告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新宾县广播电视中心2014年收支总预算2102万元。
二、关于新宾县广电中心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6.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2、专项收入:反映按《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规定由政府举办的广播电视机构占用国家无线电频率资源取得的广告收入。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影视(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影视(款)广播(项):反映广播电台、广播发射台、广播转播台及有线广播站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新宾县广播电视中心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