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2262次'时间:2021年8月24日

附件4:

 

 

 

 

 

2020年度县直部门决算公开文本

 

 

 

 

 

 

 

 

 

 

 

 

 

 

 

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本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本县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七)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县管企业、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关于实绩考核工作的职责分工。县委组织部负责总统筹、总协调,负责各乡镇、各部门党建指标考核,同时承担县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和党群、政法部门业务工作考核。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经济指标和政府部门业务工作考核。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监委、县委统战部负责各自系统有关单位的考核。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独立编制机构(1),独立核算机构(1)。 

 

 

第二部分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02.7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02.7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2.7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93.68万元,增长9.28%,主要原因:一是工资上涨;二是新调入工作人员。

(二)支出总计1102.7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55.1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8.4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2.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8.54万元,资本性支出19万元。

2.项目支出347.5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1.52%。主要包括办公楼维修、纪检监察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93.68万元,增长9.28%,主要原因:一是工资上涨;二是新调入工作人员。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0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5.15万元,项目支出347.5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3.68万元,增长9.28%,主要原因:一是工资上涨;二是新调入工作人员。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8.5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1%,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34.72%。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02.7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7.54万元,占8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76万元,占7.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89万元,占3.16%;住房保障支出49.52万元,占4.4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7.54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589.9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一是工资上涨;二是新调入工作人员。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1.37万元,主要是纪检监察事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48.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办公楼维修。

3)其他一般公共服务56.2万元,主要是单位办公楼维修等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没列年初预算,本年追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76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67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电话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9.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54万元,主要是单位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5.55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补缴。

3.卫生健康支出34.89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34.89万元,主要是单位医保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49.52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49.52万元,主要是单位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出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6.5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15.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500批次,3500人,15.58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12%,主要是接待减少等原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52万元,比上年减少1.98万元,下降2.89%,主要是公出减少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19万元,主要用于公车购置,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2万元,主要用于公车运行。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5.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7.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77.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53万元,比上年增加17.54万元,增长10.96%,主要原因是办公面积增加及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办案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