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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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县直部门决算公开文本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设工作机构6个,均为正科级: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和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一)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县人代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以及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检查、调研等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2.负责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文字综合及重要报告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办公室有关文件起草和公文的制发。 3.负责收集整理、编辑和宣传有关人大方面重大工作动态和工作信息等。 4.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档案、保密、文印、机要交通管理等工作,负责常委会各级文件的收发处理等工作。 5.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事务、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人事报表、社会保险和退休干部等工作。 6.负责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委、政府、政协、监察委办公室和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沟通联系。 7.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党务工作。 8.负责上级人大、外省市区人大来我县开展视察、调研及交流活动的来访接待工作。 9.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是: 1.负责选举和任免县人大、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负责市、县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 2.负责联系本县的省、市人大代表,负责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指导人大代表的教育培训和活动,负责市、县人大代表考核。 3.负责联系指导乡镇人大工作,指导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等工作。 4.负责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工作。 5.负责人大代表工作材料审核,负责人大代表补选、辞职、罢免及特定问题调查办理工作。 6.负责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7.负责对人事任免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及协助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对法院、检察院任命人员的任前考核工作。 8.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常委会开展监察、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有关方面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及相关服务工作。 2.负责常委会对监察、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进行视察、检查、调查等监督工作以及听取相关部门专项工作报告的具体组织实施及相关服务工作。 3.负责起草常委会作出的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草案等文件材料。 4.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按照《监督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监督工作。 5.办理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县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 6.协助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在本县辖区内开展的“三査(察)”活动。 7.履行地方组织法和我市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8.受理人民群众申诉控告案件和来信来访工作,依法办理市人大常委会转办、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和申诉控告案件。 9.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10.负责协调监察、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参与有关活动,听取有关汇报。 11.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常委会开展的有关财政、经济、农业、工业等方面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及相关服务工作。 2.负责常委会对有关财政、经济、农业、工业等部门进行视察、检查、调查等监督工作以及听取相关部门专项工作报告的具体组织实施及相关服务工作。 3.负责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和计划执行情况、预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计划和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算草案和下年度部门预算等进行初步审查的具体工作。 4.负责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的具体工作。 5.负责常委会对重大事项作出的决议、决定与本部门有关的前期相关工作。 6.负责起草常委会作出的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草案等文件材料。 7.负责对口单位的沟通联系工作。 8.负责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与本部门有关的视察、检查、调查活动。 9.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常委会开展的有关教科文卫和城乡环境等方面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及相关服务工。 2.负责常委会对教育、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部门进行视察、检查、调查等监督工作以及听取相关部门专项工作报告的具体组织实施及相关服务工作。 3.负责常委会对重大事项作出的决议、决定与本部门有关的前期相关工作。 4.负责起草常委会作出的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草案等文件材料。 5.负责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与本部门有关的调查、视察、检查活动。 6.负责协调教科文卫和城乡建设、环境等工作,参与有关活动,听取有关汇报。 7.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县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和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负责少数民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协调、论证和审査报批和立法后评估工作。 2.负责常委会开展民族、宗教、侨务等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意见起草及协助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3.对已制定的单行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询问、视察、特定问题调査等具体组织实施及相关报告材料起草工作。 4.负责常委会开展的有关与社会管理、民政事务、退役军人事务、安全生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群团组织以及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及相关服务工作。 5.负责常委会对社会管理、民政事务、退役军人事务、安全生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群团组织等部门开展视察、检查、调查等监督工作,做好听取相关部门专项工作报告的具体组织实施及相关服务工作。 6.负责常委会对重大事项作出的决议、决定与本部门有关的前期相关工作。 7.负责起草常委会作出的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草案等文件材料。 8.负责对口单位的沟通联系工作。 9.负责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与本部门有关的视察、检查、调查活动。 10.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无
第二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28.07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328.0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8.07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12.06万元,降低25.5%,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因疫情原因未开展代表集体活动;二是与上年度相比本年度没有丧葬费、抚恤金等支出。 (二)支出总计328.0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02.0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2.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8.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49万元,资本性支出0.25万元。 2.项目支出2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9%。主要包括人大会议、人大立法、代表工作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12.06万元,降低25.5%,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因疫情原因未开展代表集体活动;二是与上年度相比本年度没有丧葬费、抚恤金等支出。 (三)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07万元,项目支出2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2.06万元,降低25.5%,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因疫情原因未开展代表集体活动;二是与上年度相比本年度没有丧葬费、抚恤金等支出。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9.7%,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7%,项目支出在年初预算中未做。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8.0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2万元,占7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万元,占1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9万元,占7%;住房保障支出19.06万元,占5.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2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218.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机关运行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5.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2)人大会议18万元,主要是县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等支出,年初未列入预算。 (3)人大立法3万元,主要是中华蜂保护条例立法支出,年初未列入预算。 (4)代表工作5万元,主要是县九届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等支出,年初未列入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1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2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活动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6.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25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交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39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22.9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22.9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19.06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9.06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纳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及增资变动因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因公出国费用发生。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接待由接待办统一负责。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万元,比上年减少2.46万元,下降47.7%,主要是承担县委交办中心工作任务减量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没有购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保险、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2.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1.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0.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49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降低0.1%,机关运行基本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未发生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应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反应各级人大立法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应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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