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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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县直部门决算公开文本

 

 

 

 

 

 

 

 

 

 

 

 

 

 

 

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新宾县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宾县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宾县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新宾县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产品质量检验等相关工作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承担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消费纠纷、消费者咨询解答等相关工作。

(三)承担建立、保存新宾地区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负责新宾地区的量值传递和溯源工作:接受行政部门的委托,执行仲裁检定、强制检定以及为行政部门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四)负责对特种设备产品安全性能实施监督检验的技术支持及对相关技术人员培训、考核等工作。

(五)为个体私营企业提供产业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承担个体劳动者党组织建设的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宾县满族自治县财政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新宾县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点击超链接)

 

 

 第三部分新宾县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02.8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302.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2.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上年没有决算数。

(二)支出总计302.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00.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9.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4.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5万元。

2.项目支出2.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76%。主要包括执法办案费2.3万元。上年没有决算数。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5万元,项目支出2.3万元。上年没有预算数。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8%。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2.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35万元,占7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95万元,占1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63万元,占4.16%;住房保障支出83.01万元,占5.87%;其他支出8万元,占0.5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35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运行209.0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2)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3万元,主要是自发办案费用支出,没有年初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7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6.94万元,主要是退休费和抚恤金等支出,没有预算数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06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1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事业转公务员人员待纳入社保。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46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没有年初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17.26万元,包括:

事业单位医疗17.26万元,主要是行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

4.住房保障支出21.72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21.7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1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改革后车辆没有编制数,但实际发生了车辆经费。其中: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2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9批次,48人,0.24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没有上年决算数。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万元,没有上年决算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1.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8.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项目支出2.3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事业运行经费支出209.05万元,没有上年决算数。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食品检测;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市场监管服务中心)07_2021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