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医保中心部门决算公开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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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医保中心部门决算公开文本
新宾县医保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宾县医保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新宾县医保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宾县医保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新宾县医保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二)医疗救助服务保障工作。 (三)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部分新宾县医保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82.7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82.7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2.7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70.1万元,增长22.42%,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单位医疗离休老干部医药费增加71万元。 (二)支出总计382.7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4.1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9.8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3万元。 2.项目支出268.6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0.18%。主要包括行政单位医疗(离休老干部医药费)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71万元,增长22.42%,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单位医疗离休老干部医药费增加71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14万元,项目支出268.6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1万元,增长22.42%,主要原因:行政单位单位医疗离休老干部医药费增加7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9.3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4%,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2%。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7.2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80万元,占27.64%;卫生健康支出269.82万元,占70.49%;住房保障支出7.14万元,占1.87%。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80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合并发生的业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合并发生的业务支出。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87.47万元,主要是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帮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事业单位离退休1.11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奖励金及取暖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5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卫生健康支出269.83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65.75万元,行政单位单位医疗离休老干部医药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离休老干部医药费增加。 (2)事业单位医疗4.06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支出7.14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7.14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1.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支出,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2批次,160人,0.8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20%,主要是接待次数减少。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对比上年没有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业务用车支出。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经费9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1万元,主要包括奖励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15.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医保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医保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医保和新农合合并发生的管理事务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单位退休人员奖励金和取暖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离休老干部医药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第四部分 新宾医保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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