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县公安局决算公开-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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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新宾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宾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宾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新宾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或制定地方公安法规和规章、制度;并贯彻实施。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县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制定对策。

(三)负责全县公安侦察工作。指挥、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事故和骚乱。

(四)组织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社会治安、枪支弹药和特种行业。

(五)指挥监督全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负责对来我县的重要领导人、重要外宾及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七)负责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看守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八)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九)实施出入境和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县的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工作;负责劳动教养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一)负责公安科技工作;规划、实施全县公安技术、装备现代化建设;负责公安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实施对干警的监督,查处违纪案件。

(十三) 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四)指导、管理全县消防工作;按照管理权限领导全县消防、警卫部门的队伍建设,对武装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五)指导和管理林业公安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宾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公安局本级

2. 巡警大队

3. 看守所

4. 武警
第二部分新宾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新宾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491.6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491.6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91.6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594.23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507.59万元,降低8.46%

(二)支出总计5,551.3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879.09 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9.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84.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1.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2.38万元。

2.项目支出1,672.2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0.2%。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实务支出1,522.50万元,武警支出26.67万元,特别业务支出50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3.42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534.5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5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9.09万元,项目支出1,672.2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6.3万元,增长2.7%。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51.3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885.65万元,占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01万元,占6.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92万元,占1.8%;住房保障支出182.76万元,占3.4%。

1. 公共安全支出4,885.65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3,213.40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及日常机关运行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1,582.16万元,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支出。

3)武警支出26.67万元,主要是勤务工作经费等支出。

4)其他公安支出管理13.42万元,主要是全县身份证管理等支出。

5)特别业务支出50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01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3.1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离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9.87万元。

3)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03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102.92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102.9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等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182.76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82.7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7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9.96万元。

1.公务接待费5.83万元,主要用于小型、临时性公务接待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9.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79.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37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04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79.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95.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083.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3.38万元,比上年增加385.17万元,增长55 %,主要原因是纳入看守所、武警两部门决算经费;并招录新警25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安局共有车辆10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9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7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3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厅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XX个,涉及资金XX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XX%,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XX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XX;二是XX;三是XX;四是……。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XX;二是XX;三是XX;四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部队(款)武装警察部队(项):反映用于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部队(款)其他武装警察部队(项):反映其他用于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特别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安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