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局决算公开文本模板-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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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县民宗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新宾县民宗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宾县民宗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宾县民宗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新宾县民宗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

(二) 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三) 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承办县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四) 负责拟定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五) 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管理;指导协调发展民族贸易、民族用品、民族饮食业工作;参与推进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和科普工作。

(六) 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管理和少数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七) 承担民族成份的鉴定、识别审查工作。

(八) 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九) 指导宗教团体依法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十) 提出协调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指导乡镇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与相关部门联合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十一) 协调有关部门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

(十二) 参与拟定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组织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三)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宾县民宗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第二部分新宾县民宗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新宾县民宗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47.48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147.4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48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2.24万元,降低13.1%,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经费转出。

(二)支出总计147.4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3.9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8万元。

2.项目支出103.5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0%。主要包括民族工作专项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2.24万元,降低13.1%,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经费转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7.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8万元,项目支出103.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24万元,降低13.1%,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经费转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77%,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4%,项目支出2019年预算为0。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7.4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66万元,占87.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5万元,占11.64%;住房保障支出1.67万元,占1.1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66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25.1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1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人员。

2)民族工作专项103.5万元,主要是民族工作宗教工作专项经费支出,2019年初预算无民族工作专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5万元,具体包括: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7.15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补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0.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增加离休费。

3.住房保障支出1.67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67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7.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经费转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相等与年初预算数。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主要用于招待等,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0批次,100人0.3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无变化。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8.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民宗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8万元,比上年减少1.28万元,降低13%,主要原因是一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经费转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民宗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厅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