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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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公安局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公安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或制定地方公安法规和规章、制度;并贯彻实施。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县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制定对策。

(三)负责全县公安侦察工作。指挥、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事故和骚乱。

(四)组织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社会治安、枪支弹药和特种行业。

(五)指挥监督全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负责对来我县的重要领导人、重要外宾及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七)负责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看守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八)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九)实施出入境和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县的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工作;负责劳动教养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一)负责公安科技工作;规划、实施全县公安技术、装备现代化建设;负责公安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实施对干警的监督,查处违纪案件。

(十三) 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四)指导、管理全县消防工作;按照管理权限领导全县消防、警卫部门的队伍建设,对武装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五)指导和管理林业公安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纳入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公安局本级

      看守所

      巡警大队

 

第二部分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略)

 

第三部分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5999.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46.31万元,增长23.6 %。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工资增加,二是增加十九大及“两会”安保资金及办案费支出183万元;三是增加孙桂珍等三人信访救助金支出226万元。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999.2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99.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5405.0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2.08万元,增长11.4%。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工资增加,二是增加十九大及“两会”安保资金及办案费支出183万元;三是增加孙桂珍等三人信访救助金支出226万元。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3905.7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36.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4.93万元。

2.项目支出1499.26万元,主要包括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20.16万元,治安管理支出276.2万元,禁毒管理支出20万元,居民身份证管理支出14.29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支出122.72万元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594.23万元

主要是上级专项资金结转。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8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0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5.78万元,项目支出1499.2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05.0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578.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9.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7.61万元。

1.公共安全支出4578.61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3,079.3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及日常机关运行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20.16万元,主要是支付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及办案经费等支出。

3)治安管理276.2万元,主要是公安巡警勤务工作经费等支出。

4)禁毒管理2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禁毒工作经费等支出。

5)居民身份证管理14.29万元,主要是全县身份证管理等支出。

6)拘押收教场所管理122.72万元,主要是是看守所在押人员寄养费及公用面积取暖费等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9.26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0.1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离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9.13万元,主要是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56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99.5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等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177.61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77.61万元,主要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8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5.1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减少101.11万元,下降(增长)35.7%,主要是尽力压缩公务接待费及车辆运行维护费。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7万元,主要用于小型、临时性公务接待等,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48批次,1430人,7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7.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71万元。2018年度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8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8.2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7年增加26.21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2人,相应经费增加。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8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9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6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XX辆,其他用车1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套)。

.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

8.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9.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居民身份证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居民身份证印制、管理工作的支出。

10.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所属看守所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安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