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林业系统)
浏览:5616次'时间:2019年8月15日

附件2:

 

 

 

 

 

2018年度(林业局系统)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林业局系统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业局系统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林业局系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和落实党和政府关于林业发展、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地区林业发展、防风治沙、防护林建设等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方针、政策;负责组织起草林业方面的地方性规定、规章,制定地区林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地区林业经济体制改革。

(二)组织指导全地区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察及管理工作;依据《森林法》组织编制、审核全地区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政和木材检查站工作,依据《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及有关地方性法规,负责林地、林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调解处理林权纠纷;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及主管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
  (三)组织指导全地区造林绿化、防沙 治沙、平原天然林、胡杨林、荒漠林及河谷次生林恢复发展、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和林木种苗管理,对平原林场(站)苗圃、森林公园和景观景点以及林业工作站实行宏观管理。
  (四)对包括木材生产、森林旅游、木本药材、林木花卉等在内的林业产业实行管理,负责林业产业经济运行的动态分析、预测和信息发布;指导林业行业内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结构合理布局以及多种经营的工作;负责统配木材的分配、调拨工作,规划指导林产品市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林业工业产品质量标准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管理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主管全地区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按照管理权限主管猎枪弹具和购销的使用管理工作;制定及调整地区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所行署批准后发布。
  (六)指导全地区林业公安工作和林业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全地区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和检疫工作。
  (七)指导林业基本建设,负责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预审或审批,协调地区各有关部门,地方政论之间的关系以及出现的重大问题。
  (八)指导监督林业系统财务工作,负责地区各类林业基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使用,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林业的经济调控政策,监督、管理国有林业资产;负责林业各项重点建设项目和各项资金的审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农村能源发展、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组织指导工作。
  (九)制定全地区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协调有关林业的智力引进和人材交流工作;制定全地区林业教育规划,组织指导全地区林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训,负责直属单位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工作及科技人员的宏观管理,指导全地区林业宣传工作及林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纠风工作。
  (十)承办地委、行署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林业局系统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纳入(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新宾满族自治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属全额拨款2个行政单位;下设事业单位13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县农村林业工作总站、县林业职工学校、县木材检查总站、县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队、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县林业技工学校、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县世界银行贷款造林项目办公室、县育林基金征收管理站、县林木种子站、县国营林场管理站、县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县林业科学研究所机构。

第二部分林业局系统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林业局系统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7784.9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23.48万元,减少13.58 %。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退休人员增加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619.4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3.事业收入4165.52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专项资金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等。

(二)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7784.94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1223.48万元,减少13.58 %。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退休人员增加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1803.5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03.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2.35万元。

2.项目支出1815.86万元,主要包括林业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8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1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3.57万元,项目支出1815.8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19.4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1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42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196.0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83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5)信息化建设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6)事业运行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15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8.11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28.87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等支出。

(3)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8.17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43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0.343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等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48.0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支出。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5. 农林水事务支出3196.02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459.41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2)林业事业机构920.75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3)森木生态效益补偿1220.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

(4)林业执法与监督468.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

(5)林业防灾减灾58.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

(6)其他农业支出68.26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

6.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7.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109.83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09.8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1. 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44.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4.76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增加22.71万元,增长18.69%,主要是森林公安办公经费增加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等,2018年度参加出国(境)团组个,累计人次。

2.公务接待费0.0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接待等,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批次,15人,0.06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4.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7.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6万元。2018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7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2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7年减少3.8万元,降低0.0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XX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XX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XX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XX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7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XX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1辆,机要通信用车XX辆,应急保障用车XX辆,执法执勤用车2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XX辆,其他用车1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工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XX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XX台(套)。

.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收支科目做相应增减)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休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议等方面的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反映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行政案件的受理、查处和督办、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支出

4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防灾减灾(项)

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林业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