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5104次'时间:2018年7月3日

 

 

 

 

 

 

 

2017年度县人大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人大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人大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人大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人大机关概况 

 

县人大机关设置科级工作机构6个: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1.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⑴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以及以人大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文秘、档案保密、机要交通等工作。

⑵负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工作情况综合、文稿起草、新闻宣传、刊物编辑及信息工作。

⑶围绕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提供研究报告及有关资料;调查、总结、交流全县各级人大开展工作的经验。研究起草有关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度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监督工作。

⑷负责人大常委会及管道行政事务、安全保卫、人事管理工作和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络与接待工作;负责老干部服务工作。

⑸办理县人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⑴负责全县政法系统的法律监督工作。

⑵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监督政法工作,认真搞好调研工作。

⑶根据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定以及常委会领导的指示对政法机关的案件搞好依法监督。

⑷为上级人大检查、调查、视察政法工作做好服务工作

⑸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做到及时批转信件,催要结果,答复当事人。

⑹完成人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

⑴广泛征集社会各方面意见,提出立法建议,组织修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草案,开展民族立法工作。

⑵做好人大常委会就有关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的调查工作。

⑶提出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民族、宗教、侨务、外事问题的议案。

⑷对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民族、侨务外事相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⑸做好人大常委会、主任会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⑴对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议题、规范性文件进行初步审议,并向主任会议提出初审报告。

⑵调查研究本行政区内重大财政经济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向主任办公会报告。

⑶负责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出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决定、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办工作。

⑷负责对政府财政经济工作部门主要领导的述职报告、部门工作年度评议进行初步审核。

5.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

⑴初审政府提出的关于科教文卫方面的议题,并向主任会议提出初审意见。

⑵了解掌握科教文卫部门在公务活动中的执法情况,并及时向主任会议报告。

⑶调查研究本行政区域内与本办工作范围相关的重大工作事项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⑷负责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出的有关科教文卫方面决定、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办工作。

⑸负责对政府教科文卫工作部门主要领导的述职报告、部门工作年度评议进行初步审核。

6.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⑴负责县人民代表资格初审工作,承办有关的工作事项;负责人大常委会对国家机关人事任免的准备工作,承办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综合掌握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协助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做好“一府两院”组成人员的述职评议及各部门工作的评议。

⑵负责联系居住在我县境内的全国、省、市、县四级人大代表;承办组织县人民代表的调查、检查、视察的具体工作;代市人大组织、协调我县市人民代表的活动;做好人民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处理代表来信来访,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

⑶指导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等项工作;掌握乡镇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情况,及时向主任会议报告有关情况与问题。

⑷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有关人士代表方面的来信来访,了解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

  

 

第二部分 人大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略)

 

 

第三部分 人大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收入总计523.3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6.2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县乡人大换届选举。

收入主要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523.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3.3万元

(二)支出总计523.3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6.2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县乡人大换届选举。

支出主要包括:

1.基本支出388.2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6.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2.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万元。

2.项目支出135.02万元,主要包括县乡人大换届、代表活动、监督审查、召开人代会等业务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7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28万元,项目支出135.02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3.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1.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8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4.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48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1.28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76.26万元,主要是人员开资日常工作开资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0.72万元,主要是人大换届表决系统购置等支出。

3)人大会议20万元,主要是召开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等支出。

4)人大监督5万元,主要是开展监督审查等支出。

5)代表工作19.3万元,主要是县级人大代表培训等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83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73.6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开资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2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等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14.71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4.71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15.48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5.4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88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度减少5.66万元,下降28%,主要是车改等原因。

1.公务接待费0.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考察学习等,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9批次,100人,0.4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8万元。2017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年增加3.2万元,增长0.08%。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等。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七、决算绩效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135.02万元,主要包括县乡人大换届、代表活动、监督审查、召开人代会等业务支出。已按要求编制项目绩效预算,本年6月末已经进行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本年12月末已经进行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人大会议: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9、人大监督:反映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10、代表工作: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人大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