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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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宾县委组织部部门 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宾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新宾县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新宾县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宾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建设方针、政策,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新的途径和方式;总结推广各条战线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经验。 (二)贯彻执行党的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部代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负责县委及组织部管理干部的考察和承办任免、工资、退(离)休等项工作;指导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宏观指导,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制度和政策。 (四)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各类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的干部教育工作;总结、推广干部培训工作经验。总结各条战线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经验,认真加以推广。 (五)主管全县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重点抓好乡镇领导班子和县直部委办局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工作。 (六)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负责全县知识分子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参与制定全县知识分子政策,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 (七)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县党员教育工作;实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主管全县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收缴、管理和使用全县党费。 (八)负责党的关系隶属工委的县直机关党建工作,提出党建工作规划和指导性意见,指导县直机关各部门的党建工作。 (九)负责全县组织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负责处理有关组织和干部工作的来信来访。 (十)负责党的关系隶属工委的县直机关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党员发展、管理工作;负责党的关系隶属工委的县直机关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民主生活会的管理,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负责综合指导党的关系隶属工委的县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调查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指导县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承担县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 (十一)负责县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工作。 (十二)管理县老干部局。 (十三)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纳入新宾县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委组织部机关 新宾满族自治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新宾县委组织部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 第三部分 新宾县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收入总计1929.69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198.74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无村级组织阵地建设项目资金。 收入主要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929.6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9.69万元。 (二)支出总计1929.69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198.74 万元,主要原因是: 今年无村级组织阵地建设项目资金。 支出主要包括: 1.基本支出271.6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1.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58.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3.07万元。 2.项目支出1658.03万元,主要包括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党代表工作经费、绩效资金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7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2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66万元,项目支出1658.0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29.6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1.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8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7.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7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1.25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77.8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津贴、公务费、交通费、工会经费、遗属费等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55.94万元,主要是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党代表工作经费、党建工作经费等业务支出。 (3)事业运行5.3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津贴、工会经费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81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4.59万元,主要是人员离退休费等基本支出。 (2)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1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7.76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7.76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16.87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6.87万元,主要是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度增加0.12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1.公务接待费2.3万元,主要用于各上级单位及公务出差等,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53批次,763人,2.3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3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年增加10.89万元,增长28.4%。主要原因是:增加行政人员车改补助支出。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七、决算绩效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1658.03万元,主要包括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党代表工作经费、绩效资金等业务支出。已按要求编制项目绩效预算,本年6月末已经进行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本年12月末已经进行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