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自然资源局系统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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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县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文本
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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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分单位) 三、2020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八、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20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ー)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省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管理政策并贯彻实施。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査、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承担需报上级批准的土地转用、征收征用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问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问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练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组织落实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开晨耕地破坏鉴定工作。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査行业和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査,管理县级地质勘査项目,组织实施县级重大地质勘査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査、详査、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ー)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地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工作。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贯彻挑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展额,负责林地管星,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级公益林划定和管星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遇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星浸地的开发利用。 (十六)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晨荒漢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十七)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故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十八)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县级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做好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负责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九)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 策措施,指导全县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二十)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二十ー)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査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二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査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十三)监督管理自然资源资金,提出自然资源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县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 (二十四)负责自然资源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二十五)依法组织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负责城乡规划设计管理工作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核发城区所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负责城市雕塑、建筑方案、建筑立面管理工作。 (二十六)负责城区(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管理,组织规划设计方案征集、招标,组织重大规划设计方案技术论证,组织重点建筑设计和环境景观设计管理工作。 (二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八)职能转变。 1.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统筹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東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東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2.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3.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强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 (二十九)关于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轨道交通的规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轨道交通的建设。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轨道交通的运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自然资源局本级 新宾县森林公安局
第二部分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超链接) 第三部分 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自然资源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自然资源局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是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收入、上级专项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自然资源局及所属单位2020年收支总预算756.07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自然资源局局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756.07万元,比上年增加 万元,增长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 756.07万元,同比增加 万元,增长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万元,同比增加 万元,增长 %;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万元,同比增加 万元,增长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同比增加 万元,增长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万元,同比增加 万元,增长 %。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自然资源局是新合并的部门,无上年数据可进行对比 ;二是 ;三是 。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自然资源局及所属单位部门总体情况支出756.07万元,同比增加支出 万元,增长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 万元,增长 %;项目支出增加 万元,增长 %。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自然资源局是新合并的部门,无上年数据可进行对比;二是 ;三是 。 二、关于自然资源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自然资源局及所属单位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6.07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56.0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0.72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83.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69万元等;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47.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6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自然资源局及所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56.07万元,比上年增加 万元,增长 %。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自然资源局是新合并的部门,无上年数据可进行对比;二是 ;三是 。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自然资源局及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支出756.07万元,同比增加支出 万元,增长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 万元,增长 %;项目支出增加 万元,增长 %。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自然资源局是新合并的部门,无上年数据可进行对比;二是 ;三是 。 三、关于自然资源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自然资源局及所属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6.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7.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0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6万元。 人员经费647.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10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自然资源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0.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2.02万元、国公出国(境)费用 万元。2020年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 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 万元。主要是自然资源局是新合并的部门,无上年数据可进行对比。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市自然资源局机关及所属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01.2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 万元,其中:购置设备及制服等 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 万元 、技术性服务 万元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自然资源局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其他用车13辆。 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 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 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因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预算明细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明细表、三张表中没有数据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15.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20年自然资源局系统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