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5.15政务公开日”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六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2〕12号)精神,现将《2022年全县“5.15 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全县“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六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2〕12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第十六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为开展好本次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二、活动形式
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活动,对利企惠民政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信息等积极宣传解读。
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三、活动时间
5月15日至5月20日。
四、参加单位
政府办、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新宾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营商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气象局、残联、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中心、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供销社、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等单位及各乡镇。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线上主题活动
对照市级有关活动日程安排,同步做好12345热线答疑、办理工作。
(二)做好线下实地宣传
1.户外公共场所现场宣传。5月15日(星期日)上午,在百货商场广场,县营商环境建设局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和事项解答。(视疫情形势,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开展,做好防护)(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县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2.县政府各行政机关内部宣传。县政府各部门通过悬挂条幅、电子屏显示等形式宣传活动标语。(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县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活动组织指导责任,确保开展好本届“5•15政务公开日”各项活动。
(二)突出活动实效。县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主题活动,精心组织公开内容,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各单位,利用手机短信、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播放政务公开宣传标语,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三)及时总结提升。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各部门要全面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和做法,并上升为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于5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包括照片、视频)报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人:朱琳 电话:55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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