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组织分析全县地震风险形势,部署全县防震减灾、抗震救灾工作;指导地震监测预报、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各乡(镇)开展地震灾害防治等相关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近日,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成立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为加强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做好我县防震减灾、抗震救灾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二、《通知》起草基本思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科学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做好防震减灾救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随着2019年机构改革的进行,我县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发生了重大变化,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相关职能调整到了应急管理部门。为科学、高效、有序应对处置地震灾害,我县根据工作实际,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从而进一步理顺全县应对地震灾害应急处置体制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防震减灾救灾职能职责,形成“防”和“救”责任无缝衔接、应急指挥上下贯通、抢险救援规范有序的抗震救灾工作格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三、《通知》提出的具体措施
一是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是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视情况从县人民武装部、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抽调业务骨干。
二是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会议由指挥长或其委托的副指挥长主持。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办公会议,加强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沟通协作,推动指挥部议定事项和相关工作落实。
三是指挥部成员如需调整,涉及县级领导同志的,由指挥部行文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以指挥部名义发文;涉及其他成员的,由指挥部办公室行文报指挥长同意后自行发文。
四是指挥部成立后,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撤销,相关职能并入指挥部。
文件解读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孔祥宇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5508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