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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属国有企业管理职责实施方案
文件号:新政发〔2022〕5号    成文日期:2022-3-4 10:24:16
文件正文  
新政发〔2022〕5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属国有企业管理

职责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县属国有企业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创我县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新局面。现就进一步规范县属国有企业管理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真正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依法管理企业国有资产,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企业的原则;坚持加快发展和效能优先的原则;坚持依法规范和有效监管的原则;坚持改革创新和做大做强的原则;坚持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原则。

三、工作职责

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县国资局将全县国有企业委托县工信局、人社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等相关部门代为管理。

(一)各行业主管局应承担下列工作职责:

1.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强化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指导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

2.负责指导推进所监管国有企业的改革,推进国有企业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3.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

4.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等工作。

5.负责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及企业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二)县国资局应承担下列工作职责:

1.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承担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2.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负责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依法对乡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承担县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及资产处置工作。完善出资人监督体系,加强监督协同,对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变更进行监管,健全并执行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和问责机制。

3.负责组织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受益,按规定参与制定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负责编制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

4.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实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根据行业主管局的建议,负责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考核和任免。

四、工作措施

(一)县政府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孟庆光为组长,县国资局、工信局、人社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县国资局对县属国有企业的人员、账面资金、债权、债务、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将企业移交给行业主管局,并同各主管局签订国有企业委托管理协议书,完成企业转交工作。

(三)县国资局和县属国有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县属国有企业的领导,履行好监管职责,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监管,确保企业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从源头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附件:1.新宾满族自治县国有企业明细表

 

5号附件1新宾满族自治县属国有企业明细(1).xls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4日

 


 
文件解读  

《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属国有企业管理职责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县属国有企业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创我县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新局面。现就进一步规范县属国有企业管理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基本思路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真正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依法管理企业国有资产,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提出的具体措施

一是各行业主管局应承担主要行政工作职责及相关政策支持。二是国资局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企业人、财、物等相关工作职责。

四.创新亮点

县国资局和县属国有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合作、科学管理,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监管,确保企业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从源头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解读单位:新宾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王为

解读人办公电话:5503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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