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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白高铁新宾段三电及管网迁改征占地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发〔2022〕6号    成文日期:2022-4-1 10:26:00
文件正文  
新政发〔2022〕6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白高铁新宾段三电及管网迁改征占地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沈白高铁新宾段三电及管网迁改征占地补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日

 

 

沈白高铁新宾段三电及管网

迁改征占地补偿实施方案

 

为更好的推进沈白高铁新宾段三电迁改建设工作,保证我县境内高铁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沈白高铁抚顺段电力和通信迁改占地补偿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沈白高铁新宾段三电及管网迁改征占地补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征地动迁补偿原则

1.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县铁建办负责组织协调。沿线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高铁征迁主体单位负责征迁工作的组织实施。县自然资源、交通、水利、通信、电力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2.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地上地下附着物的征迁、协调等工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实施征迁,在《方案》征迁标准范围内合理调剂使用资金。

3.涉及国有资产的电力、通信、水利及管道等构造物的征迁,需由施工单位报备相应行业主管部门。

4. 因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或改变现状的农田由施工单位按原标准恢复。因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或改变现状的水利、道路等设施,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按原标准恢复。占用道路期间,施工单位负责修建临时道路。

5.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法征迁,合理保护被征地和动迁群众的利益,承担因征迁所涉及的法律、经济、群众上访等责任。要加强对高铁建设重大意义的宣传工作,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阻碍工程施工事件的发生。

二、三电迁改电力设施补偿标准

1.立杆(黑色),1500元/根。

2.水泥杆,2000元/根。

3.钢管塔,20000元/座。

4.拉线,3000元/根。

5.管道井,10000元/个。

6.66KV铁塔基础,45000元/个。

7.220KV铁塔基础,50000元/个。

8.环网箱基础,10000元/个。

9.电缆封包及燃气、热力、供水、输油等其他管道,每平方米按征地价格补偿。

10.通信基站铁塔,25000元/个。

11.电力直埋管道和通信管道为临时占地,铁塔建设临时便道为临时占地,按照施工放线图,每平方米按照区片地价的15%给予补偿。

以上设施中立杆(黑色)、水泥杆、钢管塔、拉线、管道井、66KV铁塔基础、220KV铁塔基础、环网箱基础、通信基站铁塔补偿价格为综合占地补偿标准,包含占地设施(杆、井、塔等)和施工时临时损坏田地、占地等产生费用。补偿资金由各乡镇政府包干使用。

三电迁改过程中涉及土地、房屋、树木、药材等,补偿标准均执行沈白高铁红线内补偿标准:临时征占土地补偿标准执行《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
知》(抚政办发202027号)文件;房屋等地上物补偿标准执行《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沈白高铁抚顺段沿线县区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的批复》(抚政2020101号)文件;林木补偿标准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采伐林木补偿标准的通知》(辽政办20217号)文件。涉及城区(镇)征占地补偿标准执行《关于调整辽宁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住建2011240号)等相关文件。

三、三电迁改征迁工作流程

1.设计单位要及时提供三电迁改工程所需的有关资料(线路位置、征地范围、准确里程、标高等),

2.建设用地范围勘测确定后,施工单位对现场进行详细调查,施工单位根据设计部门提供用地图及用地计划现场放线,确定征地界组织开挖界沟。确保一次迁改到位。

3.现场放线完成后,施工单位将征占土地、房屋、林木及其他附着物做好标记,上报所在乡镇及县铁建办。由市国资集团牵头协调京沈公司、中国铁设、中评通立达公司、高铁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电迁改施工单位;县铁建办牵头协调评估公司、林调部门、乡镇政府、产权人等,对征占地上物进行评估、堪称测定界等工作。

4.根据评估等结果对产权人进行补偿。

四、工作要求

1.沈白高铁征收补偿工作涉及被征收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各乡镇作为本辖区征收补偿工作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维稳主体,要切实履职尽责,为沈白高铁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强化资金监管,严格履行征地审批程序,扎实高效推进征收补偿工作,切实保障被征收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文件解读  

《沈白高铁新宾段三电及管网迁改征占地补偿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更好的推进沈白高铁新宾段三电迁改建设工作,保证我县境内高铁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沈白高铁抚顺段电力和通信迁改占地补偿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沈白高铁新宾段三电及管网迁改征占地补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方案》起草基本思路

1.设计单位要及时提供三电迁改工程所需的有关资料(线路位置、征地范围、准确里程、标高等)。

2.建设用地范围勘测确定后,施工单位对现场进行详细调查,施工单位根据设计部门提供用地图及用地计划现场放线,确定征地界组织开挖界沟。确保一次迁改到位。

3.现场放线完成后,施工单位将征占土地、房屋、林木及其他附着物做好标记,上报所在乡镇及县铁建办。由市国资集团牵头协调京沈公司、中国铁设、中评通立达公司、高铁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电迁改施工单位;县铁建办牵头协调评估公司、林调部门、乡镇政府、产权人等,对征占地上物进行评估、堪称测定界等工作。

4.根据评估等结果对产权人进行补偿。

三、《方案》提出的具体措施

1.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县铁建办负责组织协调。沿线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高铁征迁主体单位负责征迁工作的组织实施。县自然资源、交通、水利、通信、电力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2.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地上地下附着物的征迁、协调等工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实施征迁,在《方案》征迁标准范围内合理调剂使用资金。

3.涉及国有资产的电力、通信、水利及管道等构造物的征迁,需由施工单位报备相应行业主管部门。

4.因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或改变现状的农田由施工单位按原标准恢复。因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或改变现状的水利、道路等设施,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按原标准恢复。占用道路期间,施工单位负责修建临时道路。

5.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法征迁,合理保护被征地和动迁群众的利益,承担因征迁所涉及的法律、经济、群众.上访等责任。要加强对高铁建设重大意义的宣传工作,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阻碍工程施工事件的发生。

四、《方案》的创新亮点

沈白高铁新宾段三电及管网迁改征占地补偿工作,由县铁建办协调,各乡镇作为迁改主体落实责任。本方案的制定,使单位明确工作责任,明确迁改补偿标准,进而合理保护被征地和动迁群众的利益。

文件解读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沈白客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解读人:李帅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5506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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