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为建立健全我县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近日,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新宾满族自治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一、《预案》出台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抚顺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新宾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二、《预案》适用的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新宾县境内的森林火灾应急工作。
三、《预案》确定了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指挥体系
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实行各级党委书记、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是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最高指挥机构。同时,明确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和职责任务。
四、《预案》提出的具体措施
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每年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县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天气和森林火险预报。火险等级分为:一级预警(黄色)、二级预警(橙色)、三级预警(红色)。通过国家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地面瞭望塔、视频监控点位及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发现新的火情后及时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火灾扑救。根据森林火灾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应急预案分为四个级别响应:四级响应(IV级);三级响应(III级);二级响应(Ⅱ级)和一级响应(Ⅰ级)。扑火指挥原则分为统一指挥原则、逐级指挥原则、分区指挥原则。结合我县行政区域管辖分布及扑火力量构成实际情况,将我县划分为四个战区。
后期处置。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对火灾发生地进行火灾评估。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进行全面工作总结。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国有林场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
综合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后备力量保障、扑火物资储备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培训演练、医疗救护、扑火费用支付。
文件解读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孙源浩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5503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