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国家储备林项目开发领导小组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举措,近日,新宾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国家储备林项目开发领导小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举措,根据《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省林业厅《辽宁省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6-2050)》(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充分认识国家储备林建设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规划》内涵及抚顺市政府关于国家储备林项目目标分解任务。
二、《通知》起草基本思路
一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举措。二是准确把握《规划》内涵及抚顺市政府关于国家储备林项目目标分解任务。三是营造短周期原料林、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优质高效多功能森林。四是深刻认识加强国家储备林建设,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五是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开发领导小组。
三、《通知》提出的具体措施
一、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开发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李富光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崔正勇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晓鸣 县财政局局长
王振强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克军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杨振宇 县自然资源发展中心副主任
杨国日 县林业总场场长
全县14家国有林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自然资源发展中心副主任杨振宇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所有国家储备林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统筹、调度推进相关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项目建设工作进度。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的总体实施;负责制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决策,审定各项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项目建设工作,推动项目建设高效有序进行。
四、《通知》的创新亮点
成立我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开发领导小组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组长由县级领导带队推进,相关县局领导协同参与,全县各国有林场负责人负责推进基层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全面统筹领导模式,加强加快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
文件解读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国有林业总场
解读人:王智奇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5502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