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14〕15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
启用新宾满族自治县五大系统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五大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新政发〔2014〕14号)文件精神,为便于开展工作,自即日起,“新宾满族自治县五大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开始启用。
附件:新宾满族自治县五大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模
二○一四年十月九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9日印发